高境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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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境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宝山区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宝府办(2014)10号)和关于申报创建2014年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工作的通知(沪食安办(2014)5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为保证创建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V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精神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上海市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
2、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工作目标以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心及满意度,构建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三、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顾云飞为组长,副镇长阎志军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马家伟、武装部部长孔寿福、副
3、镇长夏永军、副镇长陆洪兴、副镇长高耀、政法专职干部张伟民为副组长,镇宣传科、社会事业办、综治办、规保办、办公室、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环卫组成的高境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及人员、车辆等保障,领导创建工作具体实施,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问题及困难。四、创建内容及措施(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树立食品安全镇政府负总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意识;充分利用我镇现有的监管网络,健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教育、第一时间整治”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程监管、条块
4、监管、各司其职、无缝衔接、运行高效的监管格局。以实现食品经营单位统一许可证亮证和监督公示(仅指餐饮)、统一食品安全制度公示、统一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分类标识,统一关键环节操作指南,统一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等管理为抓手,建立统一规范、具有示范性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由镇食安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和备案工作。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把逸仙路800号列为防范的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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