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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蒲白矿务局沉陷综合治理马村矿拆迁安置楼工程施工作业队管理手册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二零零七年九月施工作业队管理手册适用范围本管理手册适用于本项目管理现场内任何施工作业队。二、目的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公司项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了,实现本项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手册。三、进场须知1、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1)持有本项目部的施工合同(协议)书;(2)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2)公司概况介绍。3)参与本工程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4)入场人员名单。5)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及职称证
2、书(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6)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7)入场人员身体检查表。8)与工人签订的安全协议。9)入场人员3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费用分包单位自理。10)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合同谈判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2、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的工作(1)分包队伍有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工作。(2)分包队伍的花名册,组织系统图及联络表和相片送交项目安全员办理有关证件。(3)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证书、工人操作证、特殊工程上岗证等连同一份花名册和组织系统图、联系表送交安全员进行
3、资质审查,并准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教育培训为了确保分包队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教育培训,分包队伍负责人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2、培训计划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有关部门及分包队伍共同制订。3、由分包队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应作好记录并报至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4、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5、任何教育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否则对分包队伍罚款50元/人。7、项目生产副经理每月底收集分包队
4、伍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讲评,无教育、无记录或分包队伍负责人不参加,罚款500元/次。五、组织管理规定(1)进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管理人员和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2)确定并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长住现场,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3)检查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才须清退出现场。(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住现场,必须执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由项目部现场经理批准。(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质量员等,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从事现场
5、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意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0元5000元。(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分包项目部管理者,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罚款,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分包队伍应立即更换现场负责人。(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
6、以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兀O(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我项目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11)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12)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处理。(13)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14)分包队伍任何人员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15)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生产副经理、总工批准的施工
7、计划。如须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的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处以500元罚款。(16)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向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次罚款。(17)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18)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19)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0)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项目只对分包队伍负责人,不对任何有关人员或单位。(21)每月(周)分包队应将本期值班管理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六、CI
8、及现场管理规定(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佩戴胸卡、编制号码,安全帽、胸卡、登记表三号一致,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程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否则对违反者处以1050元/人罚款,出现10人以上对分包队伍加以200元/10人。(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审批。(3)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急跑(特别是办公区)。(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否则我项目拒收。(5)施工现场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灶。违者罚款500元/人次。(6)进入施工区必须戴
9、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次。(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否则每起罚款200元/人。(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l标牌,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20元/人。(10)进入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在现场内道路上,否则每起罚款200元/人。(11)办公区、宿舍区严禁货车进入,违者罚款200元/次。(12)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清洁。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的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否则每起罚款100元。(13)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方包工队伍责任罚
10、款200元/次。%施工管理(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违者罚款200元,以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损失自负。(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我项目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各种齐全、有效的资料,否是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违反此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任人驱出现场。(3)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不经项目批准不得直接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直接接触,否则每起罚款200元/次。(4)分包队伍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
11、员,不得随意向业主、监理等有关人员、消息。否则罚款500元,并将责任人驱出现场。(5)分包队伍必须明确一名计划、统计员负责施工计划统计、计量工作,编制周、日报工作,每周计划及周、日报必须按我项目要求报出,否则罚款200元,所配人员必须能胜任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工作,否则必须更换。(6)由于分包队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队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队伍完不成部分,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队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的限制。(7)因分包队伍的原因导
12、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用赶工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队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队伍必须及时配置。(8)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项目技术质量人员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技术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队伍书面通知我项目总工,项目总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颤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否则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任人驱出现场。(9)分包队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我项目部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10)分包队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他分包队伍施工
13、,不得无故刁难,否则罚款500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1)对于我项目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质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500元,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出现此类事情项目均由各工程师直接发出指令,所需用签认认可在七天之内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12)我项目安全员直接向分包队伍发出整改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八、函件处理规定(1)项目资料员负责对分包队伍函件的收发工作。(2)分包队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即便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造成后果自负。(3)我项目部所发指令性函件必须立即落实实施,并在
14、接到函件两个小时之内予以;回复以便我项目部掌握情况,否则造成的后果完全由分包队伍自负。(4)分包队伍必须保证函件的流通、渠道畅通,因分包队伍文件管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分包队伍自负。(5)分包队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质疑、进度计划表、材料审批申请,都必须以书面报至我项目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九、安全生产管理(1)各分包队伍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安全样板工地,否则按合同有关条例执行。(2)各分包队伍应控制: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否则按分包队伍合同有关条例执行。(3)以下重要防护用品必须使用认定厂家的产品,具体范围如下:1)安全网;2)安全带;3)安全帽;4
15、)漏电保护器;5)配电箱、开关箱;6)临时用电的电缆;7)脚手架扣件;8)安全标志。(4)由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项目经理部应与分包单位输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需项目经理部和安全部批准。(5)日常安全教育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安全员。各分包队伍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处以罚款50元/次。(6)安全处罚制度附后。(7)安全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总则:A、分包队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队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m以上15m以下由项目安全员、工程师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队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安全员进行验收,大型或重要架子须经生产副经理、总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搭设脚手架同时上报验收时间。B、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队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C、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工程管理部在其它分包队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队伍,移交后分包队伍负责检查、维修。D、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