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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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标准(试行)一、基础条件1.将中医专病专科发展纳入中心中长期规划,建立符合中医特色的绩效考核补偿机制,为专病专科发展提供保障,患者满意率和知晓率分别达到90%以上。2 .开设具有独立诊室的专病专科门诊,配备中医综合治疗区域和相应设施设备。诊室外悬挂统一的名称(如: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颈椎病门诊等),公布出诊人员(包括上级医院专家)和出诊时间等安排。每周开设专病门诊不少于2个半天(中药饮片为主的专病门诊可酌减),开展专科建设的不少于4个半天。3 .配备有中医药健康管理及文化传播设备。4 .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周期内相关专病专科
2、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二、诊疗服务1.诊疗中充分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原则上,以中药饮片为主的专病专科门诊开具中药饮片的挂号数占该门诊挂号总数的比例260%;以中医非药物疗法为主的使用非药物疗法的挂号数占该门诊挂号总数比例N60%;以综合治疗为主的开具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挂号数占该门诊挂号总数的比例60%o5 .制定并优化符合社区实际的中医专病诊疗方案。开展专科门诊建设的应包含2-3个中医优势病种。定期进行疗效评价,优化协定方和诊疗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中心进行院内中药制剂开发。中医诊疗水平在行业内得到认可。6 .鼓励挖掘特色中医药疗法,结合本单位传统制定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并不断评估和优化,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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