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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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阳市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校外教育培训乱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岳政办函2018(60)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万五龙市政协副主席、市教体局副局长陈文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谭应兵 颜鸿钊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志高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志国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陆建新市人民政府秘书四科科长二、工作原则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
2、为依据,清理整治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三、主要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整治行动时间及整治范围鉴于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较多情况,联合执法行动分批次进行整治,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第一批次的整治安排在10月份完成,遴选20家办学条件达不到设置标准或群众举报较多的无证机构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为主。第二批次及以后批次的无证机构的整治时间和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安排时间。五、工作分组安排及部门职责执法行动分摸底排查组、现场执法组、安全保障组、执法监督组、宣传及后勤组等五个组进行,各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如下:摸底排查组:负责前期收集非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初步拟定第一批次清理整顿
4、的非法办学机构名单,并提前进行调查。(市教体局、市民办教育协会);现场执法组:负责现场查获和收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询问相关信息、开具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附件2)、张贴封条。(市教体局3人、市民政局1人、市工商局1人、市人社局1人)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护执法现场治安秩序、拆除相关广告标牌、对暴力抗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市治安支队3人)执法监督组:负责整个执法行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执法行动公平、公正、合法。(市纪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1人、市教体局1人)宣传及后勤组:负责对接新闻媒体,对执法行动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工作人员车辆的调度和就餐的安排。六、现场执法流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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