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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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以下简称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针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复查迎检工作与我市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奋力谱写“篇章”有机结合起来,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全民参与城市园林工作,提高全市园
2、林整体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二、主要任务根据办法要求,本次复查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满足基本申报条件1.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有经费能够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3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并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园林绿化管理规范;4 .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5 .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定期组织
3、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6 .及时更新“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真实反映城市园林绿化基础工作;7 .近2年内(申报当年及前一年自然年内,下同)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和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二)完善制度建设1.修订城市绿线规划、城市蓝线规划,建成区各类绿地和水域总面积(km2)占建成区总面积(km2)的百分比达到43%以上;8 .制定并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措施;9 .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10 持
4、续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并提供连续三年以上数据;11 制定城市湿地保护措施,城市湿地保护率100%;12 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实现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占比达到50%以上;13 推进园林学会、行业协会加快园林绿化工人培训,达到持证上岗。(三)推进绿地建设1.加强中心城区绿地规划和建设,全面推行绿线管理,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合理布局,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验收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确保城市绿地率大于40%,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41%,乔灌木占比大于60%;2 .推进植物园建设,完成20公顷以上植物园建设;3 .推进综合公园建设,持续改
5、造提升南岸公园、北岸公园、赤鉴湖公园、兰溪公园等已建公园,积极推动扩建大门山公园、镜台山公园、继光公园等公园,推动实施新建明月公园、大金溪公园、郊野公园、报恩公园、天山运动公园等新建公园绿地项目,实现每10万人拥有一个综合公园的目标,同时确保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4 .推进绿道(福道)建设,推进郊野公园福道、南漂绿道、镜台山福道建设,实现建成区范围内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大于1公里,实现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60%;5 .推进林荫路建设,每年推进一批林荫路建设,确保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大于70%;6 .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每年实施8个以上口袋公园建
6、设,确保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7 .推动立体绿化建设,实现建成区内近三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中立体绿化实施率达到10%以上;8 .推进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实现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提高至60%以上;9 .推进防灾避险绿地建设,将防灾避险绿地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并且50%以上的防灾避险绿地应达到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的设施要求;10 .加快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新建、改建道路,其绿化应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实现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80%以上。三、工作步骤按照市委、市政府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从2022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复查迎检活动,
7、以高质量、高标准实现迎检工作目标。具体步骤如下:(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8月1日至9月25日)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及市创园办相关职责调整并入市城管委,并充实相关人员。印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动员大会,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资金保障,全面启动复查迎检工作。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对照迎检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复查迎检任务。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汇总至市创园办完成迎检工作资料整理。(二)初步自测评估阶
8、段(2022年9月26日至月25日)组织开展各类园林绿地基础资料调查、收集、整理工作,初步形成市城市建成区各类园林绿地遥感数据提取与分析报告成果,并对照标准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各部门及两区针对达不到复查指标要求的“短板”,按照职能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完成时间节点倒排,并组织实施。(三)编制报告及“补短板”整改阶段(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310)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报告编制,并上报省住建厅。市直有关部门,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在12月底前完成相关“补短板”项目。(四)迎接省住建厅检查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创园办制订迎接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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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做好 国家 园林 城市 复查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