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替代毒理重点实验室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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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妆品替代毒理学研究重点实验室条件1.目的为推动化妆品替代毒理学研究工作,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化妆品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条件。.2.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指导国家局化妆品替代毒理学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三、研究方向化妆品替代毒理学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研究方向为化妆品及化妆品化学成分的替代毒理安全性评价;在开展动物试验安全性评价基础上,重点进行动物替代试验的新技术新方法建立与应用研究。四、条件要求(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研究领域应符合国家局有关发展规划与总体布局要求。(二)实验室应具有独立法人或法
2、人授权资格,原则上已对外开放5年以上。(三)实验室应具有本专业领域技术特点和学科优势。(四)实验室能够承担和按时完成国家局交办的工作任务。五、能力要求(一)技术水平1 .具有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2 .具有参与制定化妆品动物替代方法安全性评价的有关检验方法和标准的能力。3 .具有处置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检测能力和经历。4 .具有参与替代毒理学方法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经历。5 .具有参与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经历。(二)科研能力1 .具有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5年,在相关领域具有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任务的经历。2 .具有化妆品中替代毒理技术方法的研究能力和经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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