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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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制订年为加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用药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医疗保障药品零售服务有关事宜签定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及本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
2、管、药品监督、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收费政策和深化医改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承担各自责任。甲方应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为乙方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并对乙方协议履行情况开展考核。乙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用药服务。第二条乙方为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及其他医疗保障对象提供的用药服务适用本协议。甲方允许乙方申请开展的医疗保障服务类别,签署协议时可在下列相应选项中划“:口普通结算、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口门诊保障、口其他服务。第三条甲方行使以下权利:(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对乙方开展协议管理;(二)掌握乙方的运行管理情况,从乙方
3、获得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和年度考核所需要的信息数据以及药品、医用耗材数量和价格等数据资料;(三)对乙方申报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相关医药费用进行稽核检查,对乙方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等情况进行考核;(四)可聘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稽核检查;(五)督促乙方履行医保协议和查处乙方违规违约行为,根据乙方违规违约行为情形,给予乙方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暂停拨付、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扣除质量保证金、要求支付违约金、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中止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六)向医疗保障、卫生健康、
4、药品监管、市场监督等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乙方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协议以及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考核等相关情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甲方履行以下义务:(一)贯彻医保政策规定,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为乙方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二)做好医保政策、经办规程的宣传,提供咨询查询服务,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开展医保相关工作培训;(三)建立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智能审核规则、医保费用拨付时限等,组织乙方签订医保协议、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明确违规违约行为及其责任;(四)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医保费用;(五)对乙方违规费用的处理进行解释说明;(六)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
5、参保人员隐私、乙方商业秘密;(七)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A)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乙方行使以下权利:(一)有权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获得已结算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合规费用;(二)要求甲方履行医保协议;(S)要求甲方对乙方作出的违约处理进行解释说明,申请复核;(四)对甲方的检查及处理进行陈述、申辩;(五)要求甲方纠正违约行为,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六)对完善医保协议提出意见建议;(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条乙方履行以下义务:(一)乙方应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6、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二)依据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和本协议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三)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转让、买卖、出借、租赁、合作、赠送或托管经营等任何形式转移定点资格,不得代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基金结算。(四)乙方应当按照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将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与其它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分区摆放。乙方如作为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还应专区陈列和摆放门诊保障药品,悬挂明显标识,按照功能划分不同的区域,标识OTC/处方、阴凉/常温/冷藏等。根据门店布局合理调整设置区域,划分医保资料审核区、医保结算区、发药区
7、。(五)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六)建立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本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乙方如作为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还应设置门诊保障用药管理岗位,配备至少1名注册在该定点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并保证营业期间执业药师在岗。乙方应加强执业药师管理,严禁违规调配药品。乙方应按要求配备足量医保目录内药品,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七)在显著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式的定点零售药店标识,执行实名购药,核验参保人员医保凭证,如实向参保人员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规范票据管理;(A)向甲方提供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和年度考核
8、所需要的信息数据以及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的数量、价格等数据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做到日清月结。对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九)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章购药服务第七条乙方销售药品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现金或采用其他方式购药时,乙方提供的药品费用清单内容及价格要与实际购买药品一致,并按要求保存费用清单以备核查。第八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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