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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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两非”工作制度根据?汨罗市卫计局关于加强制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打击两非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就综合治理“两非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二、协调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整体工作,各相关科室人员根据分工和工作要求,服从协调,各尽职守。三、督查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展检查和督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四、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
2、,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方案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和晋级。五、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阔群众关心、监视、参与打击“两非工作,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展奖励。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来信等方式向医务科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奖励首位举报人100O一3000兀。六、投诉举报制度。为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两非活动的积极性,我院建设了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
3、予奖励。汨罗市汨罗镇卫生院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一、县计生局、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工作实施监视管理;二、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县卫生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展定期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计生局;四、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五、妊娠14周
4、以上的孕妇,属政策外要求终止妊娠的,须经县计生局审批;属政策内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经区以上方案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展鉴定,然后由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开具全区统一印制的?准予终止妊娠施术证明?,孕妇持?准予终止妊娠施术证明?到区计生妇幼综合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手术。六、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医生、育龄妇女本人双方签字前方可进展。七、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县卫生局,并同时抄送县计生局;方案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
5、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县计生局。汨罗市汨罗镇卫生院2016年1月10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一)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下,监护使用。(二)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专帐保管。(三)详细登记购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四)每月核对一次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数量,并记录核对情况。(五)严格遵医嘱发药。(六)终止妊娠药品处方应专门保管。(七)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展严格登记,要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主管医师、药齐U师。汨罗市汨罗镇卫生院2016年1月10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1
6、、进展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响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2、如为非医学引产的,按国家?关于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制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执行,同时,要做好的有关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3、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要取得自治区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4、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
7、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5、严禁进展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方案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汨罗市汨罗镇卫生院2016年1月10日人工终止中期妊娠手术审批制度(一)无生育证妊娠妇女、需施行人工终止中期(妊娠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由乡镇方案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人工终止妊娠批准证明?。(二)已领取生育证的妊娠妇女,除以下情况外,不得人工终止妊娠;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安康的;4、有县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三)妊娠14周以上的?人工终止妊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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