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招录课堂教学测试通知(非幼儿园教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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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考生休息室报到。面试考生6:00前到考生休息室,考生迟到15分钟,作自动放弃处理。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2、面试时间、分值和形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形式为无生试讲。3、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安排,不得随意走动,进入考点后统一到考生休息室集中,进行报到和抽签。考生需关闭(包括闹铃功能)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存储录放设备(手提电脑、pad、有网络功能的手表等)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交出者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考生离开休息室将本人所有物品带离,放于准备室门外。4、考生依次进入准备室备考,时间为60分钟。不
2、得在准备室提供的备课教材上作任何记号。备课准备稿必须为手写稿,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资格。考生离开准备室将本人所有物品带离,放于考场门外。5、考生依次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备课手写稿。考场内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只有黑板和粉笔(音乐考场有钢琴)。面试时须用普通话(报考英语学科的人员必须用英语)。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备课手写稿(存档用,不作评分依据)交考场工作人员。6、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到分数确认室等候分数确认,待分数确认签字后,领取手机,带好个人所有物品立即离开考点,否则作零分处理。7、候考考生严禁与已考考生或考官接触,否则作零分处理。8、严禁向考官介绍包括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学校等任何可能涉及考生信息的内容,严禁在教学过程中泄露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录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9、在面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秩序。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以上事项解释权属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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