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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度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意见及淳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
2、市场运营模式,以回收企业、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为载体,完善回收体系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方便投售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减轻生活垃圾处置压力,为建设特别生态功能区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任务2-3年内新建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万平方米过渡期临时性分拣中心建设;全县居民小区、建制村设置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66个以上,力争突破80个(具体任务网点数量见附表2),初步建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推广“互联网+绿色回收”先进回收模式,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三、实施原则(一)国企牵头,合作运营由国有企业
3、整合现有回收市场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具体实施,投建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成立合作运营主体,结合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投入硬件设施新建或提升回收网点,打造回收链条,构建运维完善、顺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二)合理规划,完善收运优化规划布局,加快回收网点和中转站设置,规划新建一批、调整提升一批、依法清退一批。新建网点、中转站每个面积20平方米以上,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规范回收人员和车辆,以“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模式进行收运。(三)创新管理,便民服务统一公开上门回收服务电话,适时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充分利用网站、APP、小程序等,满足居民日常
4、需求。强化再生资源分品类分品种数据统计,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和监测。四、实施内容(一)明确建设要求1 .强化顶层设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并下发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分拣中心、回收网点建设运行和低价值可回收物补助政策及相关细则,编制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举措,鼓励国有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整合行业资源,延伸产业链。2 .推进分拣中心建设。分拣中心作为县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农发集团代建,并牵头组建合作运营主体负责运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予以土地保障支持力度,采用划拨土地或出让工业用地方式供
5、地,加快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农转用报批等工作进程。鼓励合作运营主体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科学分拣功能,促进资源增值和利用。3 .规范构筑收网络。每个居民小区(或100O户家庭左右)、行政村(或2000户家庭左右)设回收网点1个,每个网点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收购人员凭统一收购标识从事再生资源收购业务。依法查处污染环境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规范市场秩序,杜绝违法经营,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二)明确扶持政策1 .分拣中心建设补助。对建成的分拣中心按不高于其投入的设施设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占地大于30亩的综合性分拣中心补
6、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他分拣中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废玻璃、废家具分拣中心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2 .回收网点建设补助。参照市级相关政策,对验收通过的标准化回收网点(20平方米以上),由县财政给予建设运营单位每个每年补贴3万元,连续补贴2年,智能化回收设备三组计算为一个回收网点进行补助。3,低价值可收物补助。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签订兜底回收合同,由企业自备车辆进行源头收运,实现闭环,补贴标准为300元/吨,其中环卫部门直运的按照200元/吨进行补助。(三)明确部门职责1 .垃圾分类办: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垃圾分类整体内容和考核体系,统筹各项工
7、作。2 .商务局:负责制定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协调方案实施具体事项,按要求上报再生资源回收去向和数量。3 .县城管局:负责结合城区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共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并落实城区垃圾收运过程中可回收物的直运,依法对占道经营、违规搭建和乱堆乱放的回收主体进行打击。4 .生态综保局:负责结合农村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共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5 .发改局:负责将再生资源产业纳入相应规划,并落实包括分拣中心项目在内的回收体系建设由预备项目转为实施项目。6 .财政局:负责将涉及回收体系建设相关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落实好资金拨付。7 .规资局:负责优先安排鼓山荷家源原石料厂地块
8、规划调整、土地农转用、用地出让等,并配合属地落实该地块的业态规划调整,促进土地整体利用和相关业态集聚。8 .住建局:负责指导建设单位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区配套,对统一标志回收车辆和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小区准予通行支持和协调配合。9 .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流动回收车辆。10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规划要求做好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再生资源市场准入工作,打击无照经营的回收主体和回收人员。11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废旧物资回收分拣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对达不到环境评估要求的主体进行取缔。落实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环境评价工
9、作。12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溪新城):负责推进荷家源厂地块土地征用、规划调整、三通一平、农转用指标上报、用地出让、控规方案制定等;负责对辖区内再生资源经营业态进行规划调整,将相关主体全部导入集聚至分拣中心;负责按任务数量落实回收网点,并配合做好建设工作,协助运营主体落实各网点回收管理人员。13,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再生资源回收知识的教育,按任务数落实各学校回收网点,报送至建设单位,并配合做好建设工作。14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机关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的宣传和监管,落实相应的回收网点报至建设单位,并配合做好建设工作。15 .农发集:负责承担综合性分拣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研究、
10、选址论证、投资估算、建设施工等,解决建设周期内再生资源分拣功能过渡问题,主导整个回收体系运营。16 .各乡镇:负责按任务数落实回收网点,并配合做好建设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回收资源的管理,协助运营主体落实各网点回收管理人员。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任成员。各有关单位和属地政府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列为城乡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来推进。各有关单位和属地政府应健全指导督促机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指导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分阶段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建设等重点任务
11、,力争不折不扣全面完成2020年的工作任务。(二)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再生资源市场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规设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收售犯罪行为。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推广“村社小区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管理模式,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信息共享。统一行业规范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I,提升再生资源行业人员业务素质,保证回收体系运转高效、通畅。(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重要性及特殊性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浓厚自觉理解、
12、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事业社会氛围,引导单位和群众积极投售废旧物资和使用再生资源产品,为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附件:1.2020年度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分工2.2020年度淳安县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3 .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4 .淳安县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实施细则2020年度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序号任务类别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牵1顶层设计制定、完善并下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5月底前县2分拣中心明确原东城汽修厂地块作为综合性分拣中心建设完成前的项目过渡。2020年5月底前县4加快鼓山荷家源原石料厂地块的土地局调和征用
13、,按期申报农转用指标。2020年12月底前县5鼓山何家源原石料厂地块土地出让建设主体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启动综合性分拣中心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农发集6回收网点按照网点任务数和相关标准落实回收网点建设场地,并协调村社、机关、学校配合现场勘查、居民解释等工作。2020年5月底前各乡镇青事务服务中7开展专项整治,原有废品收购站进行整合,重新规划,提升建设,连锁化经营,作为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无证无照、临时搭建、脏乱差现象严重的直接清退取缔。2020年6月底前县市场监18完成中转站、网点新建或改造方案,结合刖期布点调研和垃圾分类点情况进行建筑、标识、回收筐等硬件投入。2020年6月底前农9对从事回
14、收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培训,通过市场价格手段整编原有市场主体和流动人员,规范回收车辆,物业单位禁止无资质回收现象进入小区,回收体系试运行。2020年8月底前县商务F10根据回收体系试运行情况,逐步完善统计监测和服务功能,确保回收数据精准无误,确保回收质量满足需求,居民无投诉,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利用。2020年10月底前县2020年度淳安县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属人名称任务数备注千岛湖镇33个Ix回收网点需符合标准化规范2、6月底前完成网点建设任务青溪新城10个威坪镇、汾口镇、文昌镇、临岐镇、大墅镇各3个姜家镇、梓桐镇、中洲镇、枫树岭镇、石林镇各2个其他乡镇各1个机关事业单位2个学
15、校5个合计87个(其中乡镇网点80个,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网点共7个)淳安县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根据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杭再生办2018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明确回收种类、回收方式、回收规范、利用指引等内容,按照再生资源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做好资源回收,特组织编制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本指导目录不包括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以及稻草、秸秆等农业可利用废弃物。报废汽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一、回收利用指引(一)回收种类:分为七大类三十二个小类。主要是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衣织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具体目录见主要回收种类)。(二)回收方式:通过在住宅小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设置规范化的回收网点,推广应用“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和便捷的投售方式接受公众投售再生资源,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三)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以人为本,诚信至上,强化资源与环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