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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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消防车产品2004-08-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1 .适用范围52 .术语53 IA.IE式5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4.1 认证申请54.2 型式检验54.3 初始工厂审查6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74.5 获证后监督85 .认证证书9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95.2 认证的变更95.3 认证的暂停、注销与撤消106 .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10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106.2 标志加施107 .认证收费10附件1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需资料11附件2消防车送样清单15附件3(一)消防车整车检测
2、项目与检测根据17(二)消防车要紧总成件、附件检测项目与检测根据23附件4消防车产品认证须具备的生产与检测设备清单25附件5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8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使用的各类消防车。2 .术语车辆的定义见GBf3730.1-2001汽车与挂车类型的术语与定义;GB/T173501998专用汽车与专用半挂车术语与代号;车辆的分类见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消防车的分类见GA114消防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 .认证模式型式检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1.1 申请单元划分4.1.1.
3、1 不一致生产厂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4.1.1.2 不是同一类型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不一致类型车辆是指GAl14-1995消防车型号编制方法中规定的不一致结构特征的消防车)。4.1.1.3 专用装置要紧结构及总成不一致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如罐体结构,消防泵、消防炮参数等有两处及以上不一致时)。4.1.1.4 举高类消防车每一个型号为一单元。4.1.1.5 底盘的承载能力相差大于20%或者发动机功率相差大于30%的消防车不能划在同一单元。4.1.1.6 泵的布置方式不一致不能划在同一单元(如中置泵与后置泵)。4.1.2 申请资料认证申请所需资料见附件I04.2.1 送样原则应从认证申
4、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送样进行型式检验。若新申请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或者系统,在其结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与已获证的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或者系统一致时,可不要求另行提供。4.2.2 送样4.2.2.1 型式检验的样品由委托人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Q4.2.2.2 送样清单见附件2。4.2.2.3 特殊情况由委托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并经批准后可到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测。4.2.2.4 型式检验样品及有关资料的处置型式检验后,样品应退还委托人或者按委托人要求与国家有关规定处置。4.2.3 检测项目与检测根据检测项目与检测根据见附件3。4.2.4 消防车使用的底盘务必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5、认证)。对获得认证后,改装时没有变化的项目,消防车整车认证时不再进行检测。对已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者国家承认的自愿认证的零部件与系统,当零部件与系统的结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消防车认证时不再进行检测。4.2.5 消防车检测项目的划分消防车检测项目分为消防车整车检验项目与要紧总成件、附件检验项目两类。4.3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按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5)进行。关于已经取得专用车产品CCC认证的企业,在做消防车产品初始工厂检查时,适当简化,免除重复审查内容。4.3.1.2产品一致性检查1)认证
6、产品的标识;2)认证产品的结构及参数;3)对认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4.3.1.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加工场所,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4.3.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时间型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通常每个工厂为68人日。关于已经取得专用车产品CCe认证的企业,在做消防车产品初始工厂检查时,适当减少人日数,免除重复审查内容。1.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型式检验结果的评价由检测机构做出;初始工厂审查的评价结果由工厂审查组做出;认证批准由认证机构做出。1.4.1 型式检验结果的评价当所
7、有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方可认为型式检验结果合格。若有个别检测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同意重新送样进行检测,重新检测时再出现任何一项不合格,即认为型式检验结果不合格。1.4.2 初始工厂审查的评价1.4.2.1 假如整个审查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审查结论为合格;1.4.2.2 假如发现的不符合项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明显影响,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时,工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及纠正措施,并报审查组确认其措施有效后,则审查结论为合格;1.4.2.3 假如发现严重不符合项,或者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不具备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时,则可终止审查,委托人整改并自查符合要求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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