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试行).docx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试行).docx(3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珠海市斗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依法自愿、规范有序、公开交易农村产权的活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农村产权流转中的集体土地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土地收储等
2、行为的,依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的相关法规政策执行,不适用于本细则。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依法可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由区级交易服务机构或镇级交易服务机构提供交易服务。第二章交易管理机构第五条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联席会议是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决策机构。联席会议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疑难、复杂事项的研讨与决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不动产登记、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以及
3、根据项目性质由会议召集人临时邀请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职权范围内核实项目标的的现状及权利登记状态,并明确完成交易所需履行的本部门的程序。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第六条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和复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申请;(二)监督交易组织过程和交易信息公开情况;(三)负责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业务的培训;(四)指导和调查处理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投诉;第七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镇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受理的农村产
4、权流转项目的交易意向和交易申请提供指引和意见;(二)对受理的农村产权流转项目的交易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本细则的交易标准确定交易服务机构,并将交易资料转交相应的交易服务机构;(三)指导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资产清理、台账建立和年度盘点,并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将资产和交易合同录入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接受实时监管;(四)组织和监督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进入交易服务机构交易,并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开展交易组织等工作;(五)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纠纷的调查、协调和处理;(六)协助做好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的草拟、签订等工作,并协助交易
5、合同执行的后续服务工作。前款第(一)、(三)、(六)项可由交易管理机构委托镇级交易服务机构具体执行。第三章交易服务机构第八条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和其他相关交易机构为区级交易服务机构,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镇级交易服务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专门服务机构,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受理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申请;(二)负责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系统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三)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档案数据管理、分析和预警监测;(四)开设交易保证金账户,对保证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管理。(五)协助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工作。第九条农村产权
6、流转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及各级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各级交易服务机构组织的交易活动实行“六同一”管理模式,即同一平台建设、同一交易细则、同一交易程序、同一文书格式、同一信息发布、同一监督管理。区级、镇级交易服务机构组织的交易,统一使用由区级交易管理机构提供的交易管理平台软件,交易信息同时接入区公共资源管理平台发布,实行信息公开、资源共享、高效运行、实时监管。第四章分级交易第十一条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分为区、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根据属地和分级标准分别由各级交易服务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和进行交易监督。严禁将应整体交易的大宗物业和经
7、营项目通过分割立项、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降级交易。第十二条依据法律、法规或各级政府的政策文件要求必须在市级交易机构交易的,应当进入市级交易机构交易。第十三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由区级交易服务机构负责交易:(一)本辖区内单宗合同面积在100O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租赁项目;(二)本辖区内单宗合同面积在500亩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等土地经营权的交易项目;单宗合同面积IoOO平方米及以上的生产生活自留用地不改变现状的短期租赁项目;(三)本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转租和抵押交易;(四)区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有
8、必要由区级交易服务机构负责交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第十四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由镇级交易服务机构负责交易:(一)本辖区内单宗合同面积不足100O平方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租赁项目;(二)本辖区内单宗合同面积不足500亩的农村集体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等土地经营权的交易项目;单宗合同面积不足K)Oo平方米的生产生活自留用地不改变现状的短期租赁项目;(三)应当在区级交易服务机构交易,区级交易管理机构指定镇级交易服务机构交易的项目。第五章交易方式第十五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可采取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续约交易、小额简易交易等交易方式。农村产权交易方式依法定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珠海市 斗门 农村 集体 资产 交易 管理 细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