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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实行“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立案”等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定的告知连建质监202304号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督工作实行细则(苏建规字20232号)的规定,为有效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行为,充足发挥企业质保体系作用,根据有关文献规定决定从2023年4月1日起,我站将对新受监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实行抽查、抽测监督方式(即:以抽查、抽测为主,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巡查、惩罚)。因此规定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单位在完毕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质量节点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时内容告知质
2、监站对应监督抽查科室责任监督员进行立案审查,责任监督员根据工程口勺实时进度和实际状况开展随机抽查复核工作(告知验收立案分部(子分部)工程内容详见附录)。现将详细规定的告知如下:第一部分参建各方工程质量行为规定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1、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2、建设单位设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H勺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管理机构配置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步应建立建全与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如: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公告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等)。
3、3、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原则,减少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规定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对应质量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书中相一致。1、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应按照委托监理协议的约定配置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应细化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行细则中对应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制度(如:见证取样和送检,平行检查,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3、
4、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协议中对应质量控制权利,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4、监理人员应对达不到质量规定的工程不得签字,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5、严格按照审图机构同意的施工图、设计文献和施工技术质量原则、规范进行精心监管;加强对各检查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过程检查验收;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均应严格进行检查;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规定对所承接於)建设工程承担对应质量责任。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
5、包手续及协议。2、配置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对应资格及上岗证书。3、项目经理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一种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种项目H勺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4、设置独立配置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有通过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献和施工技术质量原则和规范进行
6、施工。制定对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于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承认,合格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承认。四、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对应的设计任务,对承担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责。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重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3、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4、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根据有关检测,试验规程,按协
7、议委托规定及内容,对试验或构造检测承担责任。检测机构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必须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汇报的真实性、精确性负责。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汇报或鉴定结论。检测试验机构应当将测试过程中发现及波及构造安全不合格的测试成果应及时上传或汇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二部分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立案”规定1、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立案具有条件及提供资料见附件一内容;2、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立案具有条件及提供资料见附件二内容;3、主体构造质量验收立案具有条件及提供资料见附件三内容;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有条件见附件四内容;5、单位工程竣工
8、验收管理制度见附件五内容;第三部分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细则的规定规定,质量监督站将采用事先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随机抽查方式。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站将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质量责任,加大辖区内保障性住房质量的抽查、巡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抽查钢筋等原材料进场,新型墙材使用和桩基、混凝土构造实体质量及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等,对违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一、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1、对抽查中发既有违规行为的,我站将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告知书或工程局部停工(暂停)告知书,责令改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惩罚。2、对抽查中发
9、既有不良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工程竣工验收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强制性原则欧I,责令改正或规定整改后重新验收。3、总监理工程师在从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不良行为H勺,我站将根据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行为考核措施连建质(2023)573号按职责对照原则对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扣分告知单。4、项目经理在从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我站将根据连云港市项目经理行为考核暂行措施(试行)连建管(2023)636号规定,按职责对照原则对项目经理签发项目经理扣分告知单。二、严格实行工程施工质量样板套制度:为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质量,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工程在主体构造
10、完毕后,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之前,每个单位工程必须完毕一套房屋地面、墙面及水电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实行的施工质量样板套,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23规定。(一)建设单位:1、应严格执行分户验收规程,组织各责任主体对施工质量样板套进行专门验收,形成施工质量样板套分户验收资料;2、施工质量样板套专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各责任对主体构造进行验收立案,进行装修施工时质量原则不得低于施工质量样板套R勺施工质量。3、施工质量样板套(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施工质量的根据、验收程序、执行口勺施工技术原则、有关规定及文献规定应形成书面资料,同步将样板套施工的不同样部位实体
11、质量以照片形式,制作成图文在售楼中心明显部位进行公告,公告期至购房业主所有上房结束(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将施工样板套观感及使用功能质量制作成影像资料在售楼处进行播放),保证购房业主随时监督,以便购房业主在交房时参照进行交房验收。(二)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切实履行质量职责,加强过程监控,保证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2、根据施工质量样板套实行规定,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行细则制定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必须实行旁站实行细则,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等有关规定、技术原则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验收。3、当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
12、合规范或设计文献规定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重新制定施工质量样板套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实行。(三)施工单位:1、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施工质量样板套要结合住宅工程(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特点制定制定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后实行。2、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献和技术原则,对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严格管理,强化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3、施工质量样板套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23规定。施工质量样板套验收合格后,应按建设单位规定提供有关施工质量资料,并协助公告工作。4、施工质量样板套验收合格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要点后方
13、可施工。使主体构造验收合格后全面进入装修阶段的施工质量不低于施工质量样板套的施工质量。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查管理工作。做到室内地面、墙面上已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已标识清晰;屋面不应有渗漏和积水;卫生间、阳台等有防水规定的地面应坡向对的、排水畅通,无渗漏和积水;外墙面应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三、楼面实行蓄水试验制度:为保证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及时发既有效处理现浇楼面混凝裂缝的问题,住宅工程在主体构造完毕后,分部工程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楼面构造层进行蓄水试验。
14、未经蓄水试验,或出现渗漏未经处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主体构造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立案。1、主体构造楼面层蓄水试验应对每户、每间的楼面构造层进行蓄水检查,楼面蓄水高度不得低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2、蓄水试验结束后,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对蓄水部位进行观测检查,并将检查、处理状况做详细书面记录。3、对楼板裂缝及碎蜂窝、孔洞、疏松等缺陷导致的漏水部位,按有关规定制定技术措施整改处理;4、处理后,应重新对渗漏口勺部位进行蓄水试验,直至不再出现漏点。5、蓄水试验,应留存影像、图片资料备查。附件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立案具有条件及提供资料附件二: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立案
15、具有条件及提供资料附件三:主体构造质量验收立案具有条件及提供资料附件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有条件附件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特此告知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一、桩基子分部验收具有条件:1、完毕工程设计B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桩基子分部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提供施工质量桩基子分部工程自评汇报,该汇报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3、监理单位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全过程监理状况进行质量评价(成桩质量检查汇报),提供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汇报,该汇报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献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桩基子分部工程与否与设计文献及变更一致,进行确认的意见。5、有完整的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江苏省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估资料。6桩基子分部检测数量必需符合本市有关深入规范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告知(连建质(2023)160号)B规定。二、桩基子分部质量立案需提供如下资料:1、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条件立案表;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告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桩基子分部工程基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