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媒学院实训教学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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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传媒学院实训教学管理规定2018年1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实训、课程设计等环节的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对实训教学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传媒学院相关专业课程特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实训课程的范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整周安排的,以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强化训练、综合能力训练为主的专业教学环节,主要以实训、课程设计为主,不包括军训、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环节。整周安排的实训环节按照一门独立的课程对待,其学时、学分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成绩独立核算报送存档。二、实训教学文件1、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大纲由相关教研室组织编写,应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大纲内容包括实训
2、的目的、目标、基本要求、项目内容、时间分配、考核办法等;2、实训教学须有实训教材、实训指导书或相关参考资料,其内容应符合实训大纲要求。3、实训教学必须有相应计划,由任课教师依据实训大纲进行编制,实训计划(日历)中应详细列明项目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学时分配等。4、对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训课程作出变更时,必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实训课程项目、内容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写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并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实施。三、实训教学任务1、实训教学任务与其它课程任务同等对待,计入学期总工作量。2、实训教学任务在上一学期末由学院统一下达,实训进程安排由实践教学中心统一协调编排后报教务处备案。3、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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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 传媒 学院 教学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