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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本公司的市政建设工程管理职能,有效规范和监控各建设参与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其全程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编制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原则(一)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始终的原则;(二)自律与监控相结合的原则;(三)奖优与罚劣相结合的原则;(四)以质量为主、兼顾进度和安全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管辖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并实行勘探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质保维修等全程管理监控;(二)本办法的实施,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强制性标准、规范为前提。第二章质量监督、控制管理责任划分第四条勘
2、察设计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一)准备阶段1.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杜绝“三边”工程;2.城投总公司项目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规划、勘察、设计大纲;3市政综合部依法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4 .市政工程部或由其委托的工程咨询单位负责拟定项目勘察、设计纲要,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5 .市政工程部落实有关外部条件,提供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运输等。(二)设计阶段1.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纲要负责制定勘察、设计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工程部、市政综合部备案;6 .市政工程部负责勘察、设计质量跟踪检查
3、,控制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和进度,决定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7 .市政工程部负责组织审查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报领导审批;8 .市政工程部组织对勘察、设计文件的会审、评定、验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S)成果验收阶段1 .根据项目功能及质量要求,市政综合部审核概、预算所含费用及其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审核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和工程量清单;2 .市政工程部审核施工图纸,其深度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避免过分设计和不足设计。第五条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一)准备阶段1 .市政工程部负责将设计施工图文件报具有审图资质的“审图办”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项目不
4、能开工;2 .市政综合部依法对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监理、供货单位;3 .市政工程部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4 .市政工程部负责组织有质监站、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交桩交点)、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交桩交点要求手续完备并有交接记录和监理单位复核记录;5 .市政工程部制定质量管理规划,明确质量目标。监理、施工单位根据质量规划和目标编制其质量计划,进行质量目标分解、建立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6 .市政工程部委派项目甲方代表,明确其质量管理权限;7 .监理单位应按其投标书的
5、承诺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监理规划,工序施工前应制定监理实施细则;8 .施工单位应按其投标书的承诺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捡员及其他持证上岗人员进驻现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序开工前还应制定施工作业指导书;9 .坚持工程开工前审查检验评定制,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查一般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审查开工申请,把好开工关。市政工程部参加重大项目或“四新”项目的审查。(二)施工过程阶段1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过
6、程质量控制各自的要求,选择质量保证难度大的、对质量影响大的或者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作为质量控制点,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详细描述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进行预控和重点控制;2)市政工程部负责督促检查。2 .技术交底的检查: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实施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对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要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2)交底不清的工序和分项工程不得施工。3 .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管理1)施工单位按计划合理组织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2)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
7、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并确认质量合格且通知业主代表后方能进场;3)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4)由监理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存入的材料在使用之前应经监理工程师再次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经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如水泥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或受潮结块使强度等级降低)则不能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5)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标准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后方能使用。施工中还需考虑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使用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并进行现场调整。4 .环境状态的控制:甲方代表
8、督促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检查:1)重点检查质量管理环境(即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2)检查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如水、电、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场地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运输道路条件等);3)检查不利自然条件下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做好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如冬季防冻、夏季防高温、高地下水位情况下基坑施工、细砂地基防止流沙、深基坑施工支护和结构抗浮、临近建构筑物保护等)。5 .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检查:1)甲方代表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检测设施;2)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检测
9、仪器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参数)、设备状况、进场时间,了解其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并指定施工单位及时修理以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6 .工序检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控制1)施工单位在工序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并经专职质检员的专检,“三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2)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质监站、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甲方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关键工序和特殊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4)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
10、料、成品、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5)已进场的不合格品应由施工单位及时做出标识、记录并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出场。6)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7)各方管理人员均可对施工现场各工序进行巡视、检查检验、旁站等,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及时纠正。7 .见证取样送检的控制1)对工程材料、承重结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砂浆砌块、结构工程的受力钢筋(包括接头)实行见证取样检验;2)甲方代表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及实施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取样,监理单位负责见证,见证取样的检验单位为市质量监督站。8 .工程变更的控制1)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和
11、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研究,经各方同意签字后形成纪要,经总监批准后实施;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先报总监初审,经各方研究且市政工程部技术组同意后方可实施;3)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及附件应先报市政工程部,由市政工程部会同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进行研究并经市政工程部技术组同意后实施;4)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报设计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后实施;5)如果变更涉及到结构主体及安全,该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9 .工地例会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每周工作计划,各在建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检查分析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并做
12、出相应的保证。10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1)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施工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市政工程部和设计单位认可;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影响下道工序的质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市政工程部同意,由监理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验,并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存档;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各单位在24小时内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
13、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处理完成后监理单位依据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文件,各有关单位会签;4)为杜绝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对工程质量的处理还必须严格执行“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单位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11 .质量记录资料的管理:1)工程施工前,由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组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列出各阶段项目质量记录资料清单,每一阶段施工完成后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随之完成,并整理组卷;
14、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设专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质量记录资料。12 .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1)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先进行竣工自检,及时编制竣工文件资料。自检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初验(即进行现场检查实物质量、审核竣工文件)和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工程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工程竣工档案文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编,监理单位检查把关;3)要求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工程交付给管理单位,三个月内将工程竣工档案文件资料向市档案馆移交。(三)保修或缺陷通知期阶段1 .各单位认真做好工程竣工技术质量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文件;2 .市政工程部、监理、施工三
15、方检查核对工程项目剩余工程量和已完成工程量;3 .施工单位在接到用户来访、来信的质量投诉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发现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4 .在保修期内,属于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各自承担维修费用;5 .市政工程部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回访制,定期访问工程接收管理单位,反馈质量信息,对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及时分析确定维修方案组织修复。第三章质量监督、控制管理内容及要点第一节城市道路工程(沥青硅、水泥硅路面)第六条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2)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3)钢筋、水泥、石灰、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4)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定期鉴定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6)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7)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道路工程规模、线路走向、交叉口位置以及路面各结构层的材料、厚度和强度指标等。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1)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石灰、沥青、侧石、平石、连管等原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书、准用证及进场试验报告;2)三渣混合料、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质量证明书和试验资料;3)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