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docx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文件编号:1目的规范劳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检查及维护管理,以保证工作场所存在物理或化学方面的危害时,可以通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来提高人员的安全保障。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控制与管理。3职责3.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主管劳动防护用品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使用情况监督和违章纠正,应深入了解实际工作中对劳保用品新的需求及各部门的使用意见,及时调整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与品种。3.2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岗位(工种)进行划分、确定。3.3 采办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及维护管理。3.4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劳动防护
2、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3.5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维护。4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要求4.1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4.1.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员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4.1.2 有关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1)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员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
3、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2)对于在易燃、易爆、灼烧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员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4.2 发放和使用4.2.1 发放防护用品的“三同”原则1)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本着“三同”(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2)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其他防护用品随借随还。3)对于各种实习或临时工、轮换工等,应按“三同”原则供给或借给劳动防护用品。4)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经常参加劳动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生产管理人员和安技人员,均应按需要发给劳动防护用品。4.2.2 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验收和保管规定1)采办部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并由经营单位开具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加盖“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需经采办部验收,检查其相应的证章和标志是否齐全。2)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方可清点入库。3)原则上每季度批量采购一次,对特殊或用量较少的劳保用品可根据需要临时采购。4)采办部要建立每个员工的劳保卡片,按制度进行发放。4.2.3 发放与使用基本原则42.3.1发放基本原则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b
5、)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c)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d)经常进行便衣服腐蚀、潮湿或脏污等的操作。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人员,应该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分别提供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管。4)在有噪音、强光、热辐射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人员,应分别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帽盔等。5)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人员,应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6)高空作业人员,应提供安全带。7)电气操作人员,应按需分别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8)经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 防护用品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