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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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及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要求,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
2、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应于2023年底前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核实处置工作应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处置”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进行整改或补划。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情况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区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413.08亩,其中水田面积1584.08亩、水浇地面积1029.29亩、旱地
3、面积799.71亩;永久基本农田1147.80亩,其中水田面积395.25亩、水浇地面积540.44亩、旱地面积212.11亩。区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762.28亩,按照地类分析,其中水田1464.19亩,水浇地609.85亩,旱地688.24亩;按照稳定情况分析,其中稳定耕地2753.27亩,不稳定耕地9.01亩;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分析,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2412.73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349.55万亩。三、区耕地保护目标中的和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况(一)地类分布情况通过对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分析,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图斑合计76个,面积
4、102.09亩,其中“非农化”50.40亩,“非粮化”5L69亩。耕地保护目标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非耕地图斑合计19个,面积19.82亩,其中其中“非农化”7.20亩,“非粮化”12.62亩;耕地保护目标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面积合计82.27亩,其中“非农化”43.20亩,“非粮化”39.07亩。(二)处置分类计划1 .就地整改的几种情形根据通知要求,区存在以下几种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形,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流转耕地实施的造林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计8.31亩;(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窖、建
5、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对方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合计4.79亩;(3)因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规划要求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计L49亩;2 .拟调整补划的情形因非耕地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等其他原因调出的,合计5.23亩;四、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计划(一)恢复整改根据区耕地保护目标中的和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况,需恢复整改面积14.59亩,主要分布于北峰街道、城东街道、东湖街道、华大街道、清源街道,主要地类为果园、其他园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科教文卫用地、设施农用地,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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