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及以上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等工作。第三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区县财政局负责组织申报、审核拨付、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第二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第四条为落实就
2、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绩效奖励、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信息化建设等。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在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确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内,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机构。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是指符合人行分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的经办银行准入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
3、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二)小微企业
4、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逐步降低反担保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一)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三)获得
5、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四)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五)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第十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提交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收到申请后,开展贷前审查,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贷款人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及担保合同。第十一条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贷款
6、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二)贷款期限。个人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三)贷款利率。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14个国家
7、级脱贫区县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0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第十二条对于突破本办法规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或贴息比例的贷款,专项资金不予奖补支持。第十三条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纳入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范畴,按相关规定享受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允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按市场化原则,合理设置担保费率。第十四条市财政局每年对区县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区县划分为四档,第一档2个区县、第二档4个区县、第三档4个区县、其余区县归为第四档。第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金融 发展 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