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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粮食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及依据1.2 等级划分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粮油具体所指2组织机构和职责2. 1区粮食应急指挥部2.2乡镇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3预警监测3. 1市场监测3.2应急报告4应急响应4. 1应急响应程序4.1 区级(I级)应急响应4.2 乡镇级(II级)应急响应4.3 应急终止5新闻发布6应急保障6. 1粮食储备6.2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6.3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6.4 通信保障6.5 培训演练7后期处置7. 1评估和改进7.2 应急经费和清算7.3 应急能力恢复7.4 奖励和处罚8附则1总贝U1.1 编制目的及依据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
2、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X市粮食应急预案、XXX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2 等级划分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区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区级(I级)和乡镇级(级)两级。1 .2.1区级(I级):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和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
3、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2 .2.2乡镇级(II级):在1个乡镇(街道)内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乡镇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脂,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同时,指导乡镇级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相关工作。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区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4、。(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1.5 粮油具体所指本预案所称粮食和食用油脂,具体指:(1)粮食:包括稻谷、小麦、玉米及其成品。(2)食用油脂:包括使用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和调和油。2组织机构和职责2.1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区级粮食应急状态发生后,区政府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建议或粮食应急的需要启动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工作(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组成,具体成员如下: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区发展和
5、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委宣传部、国网XXX供电公司XXX区供电中心的主要负责人。2.1.1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区级粮食应急工作的实施;(2)负责区级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方案;(3)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向社会发布信息;(4)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报告,接受市级领导,开展应急处理工作;(5)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督查和指导;(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区应急指挥部
6、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区发展和改革局及相关部门抽调。一旦发生区级粮食应急情况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为:(1)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实施区级粮食应急处理工作;1. )根据区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2. )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3. )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4. )完成区应急指挥部
7、交办的其他工作。5. 1.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收集全区及市内外有关粮食供求信息,对粮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和分析预测,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组织本预案启动后的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按照XXX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做好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及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提请区政府发布社会粮食经营者必要库存限量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全区粮食应急措施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关
8、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好粮食市场正常价格。(2)区财政局:根据区应急指挥部提出的应由区财政承担的经费需求计划,及时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3)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济款发放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济对象实施救助。(4)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5)区交警大队:负责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9、;负责监测粮油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产品流入市场;负责对应急粮油加工环节的质量检测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粮油质量检测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生产及市场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8)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运输。(9)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0)国网XXX供电公司XXX区供电中心: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电力调度,优先保证粮食加工用电的需要。2.2乡镇(街道)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10、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协助区政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在本乡镇(街道)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乡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请区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区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预警监测6. 1市场监测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物资储备和价格管理股为预警责任股室,负责做好市内外、区内外有关信息的采集
11、、整理、分析、预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发出预警信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供应、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区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7. 2应急报告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物资储备和价格管理股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干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
12、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4应急响应8. 1应急响应程序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发展和改革局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报告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时,启动区级粮食应急预案,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报告。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调查掌握分析有关情况,确认出现区级(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启动区级粮食
13、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报告。8.2 区级(I级)应急响应4. 2.1出现区级(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区发展和改革局须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3个小时),经请示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启动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有关乡镇(街道)粮食市场调查情况并制定应急对策,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通报每天的情况动态和应对措施等有关情况。向区政府请示启动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资金安排、补贴来源等。(2)动用区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
14、,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3)其他配套措施。5. 2.2区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区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启动预案的指令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区应急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情况。必要时,报经区级新闻主管部门同意,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2)启动区政府定点的粮食应急
15、加工、运输、储存、供应系统,按照“先前方后后方、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确保应急粮食的加工、运输、储存和供应有序稳定。(3)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4)动用区政府粮食储备供应市场。当地粮食商品库存以及采购粮食不足本区15日城镇居民口粮需求时,区政府可按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区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区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8.3 乡镇级(II级)应急响应出现乡镇级(级)粮食应急状态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并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根据粮食状态的发展,认为需要按照区级(I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时,立即报告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区级粮食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4.4应急终止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区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区政府提出终止实施区级(I级)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