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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2 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空气污染造成的人员伤害,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122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1.2.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加强对全县大气污染源监
2、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根据重污染天气等级设置,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措施,快速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124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检测和预警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
3、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361号)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阳政办发20238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C2020J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
4、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单位的预案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应明确指挥机制、具体岗位职责、应急流程及步骤、监督指导工作要求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合理确定减排基数,将应急减排目标细化至重点产污环节,确定停限产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回溯、效果便于核定。2.指挥体系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2.1 县
5、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公路段、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2.2 县指挥部工作组县应急指挥部设应急预警预报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工作
6、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3预警分级标准1.1 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预警统一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l)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黄色预警(三级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二级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一级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
7、小时及以上。1.2 臭氧(0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臭氧(03)为首要污染物时,当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日AQI1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启动臭氧预警提示。1.3 二氧化硫浓度指标预警当预测所辖区域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150微克/立方米时,采取针对性应急管控措施。4 .预报预警4.1 监测预报根据县环境监测站和县气象台分别做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建立健全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信
8、息,以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根据本县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数值模型预报,同时还要积极研究、探索,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统计模型预测。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当预测出现3日以上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要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
9、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按高级别确定预警等级。4.2 预警发布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4.2.1 会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工作。当县环境监测站、县气象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信息,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会商认为达到预警级别,要形成环境气象预报及会商意见,提交应急指挥部。会商频次:采暖期每日会商;重污
10、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邀请专家组及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4.2.2 预警审批发布当需要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填报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红色预警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审批表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当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或全市预警通知时,1小时内填报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1、区域橙色预警和全市橙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区域红色预警和全市红色预警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4.2.3 预警信息发布在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来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AQl指数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等级、响应级别、响应启动时间等。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成员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
12、应急响应。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4.2.4 预警信息发布途径各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送给相关部门及大众,预警信息平台包括: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平台进行公告;现场公共场所电子屏、学校等场所发布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需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及时向公众免费发布预警信息短信。4.3 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
13、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并提前发布信息。4.4 预警解除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监测和预报信息,结合专家意见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达到优良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填报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解除建议。黄色和橙色预警解除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红色预警解除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审批表后,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解除信息。4.5 区域应急联动在国家、省、市、县区域应急联动的相关
14、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发布与解除:红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橙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分级当发布黄色预警(In级)时,启动In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II级)时,启动11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5.2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的执行于应急
15、响应通告发布后的当日起执行;重点企业停产、限产措施的实施时间按照各自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规定执行。对于本县实际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县预警级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对于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市预警级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接到的预警级别响应,特殊情况下经请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污染程度降低响应级别。此外,按照阳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5.3 应急响应措施5.3.1 In级响应措施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