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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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由学校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它资产等。(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有价证券、应收及预付
2、款项、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IOOO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三)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四)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
3、、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软件数据库、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五)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六)其它资产是指除以上分类以外的资产。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国有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严格资产收益管理,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二章管理机构和
4、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法定代表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总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医院事务管理处、校工会、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和经营等重大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二)审议、论证学校资产优化配置方案、年度采购计划等重要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三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四)审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筹、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实施“国资处统管、归口单位监管、使用部门(人)专管”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第八条国资处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归口管理实物形态资产。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和统筹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6、的申报汇总、审核论证、验收入库、登记建账、调拨转让、报损报废,以及大型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等工作;(四)负责执行学校资产的清产核资、帐卡管理、产权界定、产权变动、资产评估、统计报告等资产管理工作;(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六)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的审核、招标和备案工作;(七)接受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八)其它需要由国资处完成的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学校按国有资产的不同形式,分别由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做好业务分管范围内占用资产的登记建账、配置使用、处置申报、统计报表等
7、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工作。各类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分工是:(一)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档案、文物、陈列品等资产的管理,以及学校校名、校徽、校歌等学校名誉类无形资产管理。(二)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重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总体规划和法律风险评估。(三)教务处负责学校部分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四)科技处负责学校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及其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类无形资产的管理。(五)总务处负责学校房产及相关附属物和各类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负责学校土地和在建工程管理,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学校门面房的出租与管理。(六)财务处负责学校流动资产(货币资产和债券资产等)管理,对学校国有
8、资产进行价值管理。(七)医院事务管理处负责协调学校直属附属医院使用学校资产的管理。各直属附属医院应指派专人对使用学校资产进行管理。(八)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互联网域名、校园网络设施及其它信息化资产的管理与维护。(九)图书馆负责全校图书、期刊、电子信息资源等资产的管理。(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第十条学校建立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各资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负责。各单位指定的资产管理员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人,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账、卡、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保证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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