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杭州某股份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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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杭州某股份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一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九作者:杭州互联网法院短视频模板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杭州某股份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理由在网络短视频爆发式增长背景下出现的短视频模板,属于互联网内容制作新产物。本案系首例侵害短视频模板著作权案件,涉及短视频模板能否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得到何种程度保护等法律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法院根据相关领域著作权在作品特性、创作空间等方面的特点,充分考虑网络创新的需求和特点,合理确定作品独创性判断标准,划清了著作权范围与公共领域的界限
2、,为规范短视频模板使用提供了行为指引,推动了短视频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案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参照判决对双方平台上的大量短视频模板进行了一揽子协商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案入选2021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2021年度中国网络治理十大司法案件、2021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21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裁判要旨短视频模板依托平台制作,具有录影时间短、主题明确、社交互动性强、制作过程简单等特点。在判断短视频模板是否具有独创性时,应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创作与传播、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宜采取过高的判断标准。短视频模板是否构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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