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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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苏工信综合2019426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优化供给结构,提升创新能力,补齐发展短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8号),现制定发布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
2、一)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升级,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补短板,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质量发展水平。(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制造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设备)攻关,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显著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支持企业争创标杆,实施兼并重组,专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技术、规模、品牌达到世界一流的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升产业根植力和影响力。(四)信息化与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工
3、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一批智慧江苏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加快形成与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与产业服务体系。二、申报主体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实施在江苏省境内;(四)诚信守法,无严重失信行为;(五)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三、申报事项(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
4、、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省属企业或单位须经其主管单位(省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直接申报。采取招标方式的,投标人也应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二)实行电子申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企业申报项目采取电子化网上申报。申报主体登陆江苏省工信系统大数据支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注册成功后,线上填报项目申请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计划任务书(事前支持类项目)以及上传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等相关附件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因特殊原因无法
5、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企业,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三)审核推荐上报。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网址:http172.23.12.6jsjxw)审核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网络申报材料,省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产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四)申报数量。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类项目除外)。本年度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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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 信息化 财政厅 关于 组织 2019 年度 省级 信息产业 转型 升级 专项资金 项目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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