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基金聚集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docx
《2024年基金聚集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基金聚集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4年基金聚集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聚集,发挥金融引领创新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的直投类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所称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接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统称为股权投资类企
2、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关联公司或分支机构,以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分离、双普通合伙人等模式收取超额收益及50%以上管理费的,同等适用本办法。第二章扶持奖励第二条落户奖励。(一)对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4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奖励80万元;5亿元以上的,奖励150万元;1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20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二)对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规模一次性落户奖励:实际募集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亿
3、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5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奖励150万元;2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30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第三条规模奖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实际募集资金给予规模奖励:管理资金规模(实际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的,按经营利润(不含投资收益分成,下同)的0.5%给予奖励;5亿元以上的,按经营利润的1%给予奖励;10亿元以上的,按经营利润的1.5%给予奖励。第四条经营奖励。(一)对年度经营利润2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经营利润的3.5%给予奖励。(二)对股权投资类企业配合招商引资政策,对实体企业股权投资额达到100O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4 基金 聚集 股权 投资 企业发展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