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docx
《上海XX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XX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上海XX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XX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XX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
2、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给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和应选人数,决定由得票多者当选董事或监事。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及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四条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并适用本实施细则,选举或更换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本实施细则。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3、第五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的人数、结构等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第二章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第六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或者监事任职资格的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二)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4、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三)被提名人应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
5、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等;(四)被提名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提名并选举产生。第七条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即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第三章董事或监事选举的投票第八条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3东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 XX 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 投票 实施细则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