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情况的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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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情况的总结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中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对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县结合纪检体制改革,立足全县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能发挥方面作了初步探索。一、工作推进情况(一)加强派驻机构管理。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坚持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统一管理、加强力量、权责统一、积极推进的原则,加强派驻机构工作。通过摸底调查,目前已掌握和清理县级部门及镇乡派驻纪检情况。目前,全县共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62个,实行双派驻的有26个。其中2021年以来,新设置派驻(出)纪委(纪检组)12个、监察室7个。二是实行全面报告制度。实
2、行派驻机构主动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大工作专题报告、重要信访举报和重要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帮助指导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创新履职监督机制。印发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工作问责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模糊、监督重点不突出等问题,督促派驻机构明确角色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四是建立廉政约谈机制。为促进派驻机构正确履职,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63个镇乡、62个派驻(出)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对一”约谈。县纪委目前已约谈125人次。(二)加强派驻队伍建设。一是强化
3、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干部考核机制,通过动态跟踪和组织测评等方式,把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客观评价考核派驻机构履责情况,切实解决责任缺失、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二是强化日常管理。通过摸底调查,掌握63个镇乡和62个县级部门派驻纪检情况,建立办案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截止9月底,已完善纪检干部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资料218份。三是强化能力培训。通过“综合培训”、“跟班培训”、“选派培训”等方式,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了综合性和针对性培训。2021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各类纪检业务培训5(班)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抽调
4、纪检干部跟班培训6次10余人,全县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目前我县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体制机制、政策理论、业务技能等因素制约,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作用发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派驻机制尚有欠缺。一是在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上尚未完全理顺,沟通衔接、督促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显得不够有力。派驻机构在人事任免、福利待遇、干部考核等问题上,对驻在单位仍有较强的依赖性,“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问题导致派驻机构行使职权畏首畏尾,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二是驻在部门观念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职能划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主
5、动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三是权责不明。表现在个别党委(党组)把派驻机构当作内设机构,没有赋予充分权力,使其发挥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责不够。(二)职能定位仍不清晰。一是受主客观原因,派驻机构尚不能完全脱离所驻部门的中心工作及业务工作,个别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同程度地参与了驻在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当运动员”,无法当“裁判员”发挥监督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个别派驻干部角色定位不准。表现在对纪检监察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认识不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深、把握不准,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廉政教育多、执纪问责少,工作浮于表面,没有实质效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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