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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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完善我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着力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品牌
2、,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二、主要措施(一)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岗位。2022年9月底前所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增加医保服务功能,3万以上人口乡镇配备2名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3万以下人口乡镇配备1名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基本医保政策的宣传解答和部分医保业务的办理。责任单位:医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2 .村(社区)设置医保协理员。2022年9月底前在所有村(社区)网格员中安排1名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负责基本医保政策的宣传解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发动和组织,以及授权村(社区)开展部分医保基础业务的办理。责任单位:医保局、县财政局,各乡
3、镇政府3 .完善驻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设置并拓宽服务功能。通过政府购买、协商等方式,不断完善优化驻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设置,增设服务渠道,将医保服务站设置延伸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院规范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在前期已开展的医保政策咨询、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业务办理的基础上,2022年7月前进一步拓宽医保服务站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二)下放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业务4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和驻医院医保服务站。2022年9月底前将部分医保经办业务下放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
4、区)和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同时,根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和驻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服务人群和功能的不同,分别制定医保服务办事清单和办事指南,明晰医保经办业务的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高效地为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各乡镇政府(三)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5 .强化业务办理规范化。全面落实全国医保经办服务“六统一”及省医保经办服务“五级十五同”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并适时动态更新。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按照权限范围,落实统一的业务经办标准和服务规范。责任单位:医保局6 .推进场所建设标准化。按照医疗
5、保障医保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试行),对县医保服务场所和驻医院医保服务站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配置,在显著位置设置医保服务标识,展示“中国医保一一生守护”服务口号,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2022年底前实现县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保办事环境和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医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总医院,各乡镇政府7 .开展医保基层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2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办(2022)1号)要求,加强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
6、化典型示范作用。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点被授为国家级示范点的,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授牌为省级示范点的,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村(社区)医保服务点被授为国家级示范点的,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授牌为省级示范点的,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责任单位: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8 .利用专业高效医保服务热线。充分利用12345医保热线服务智能语音系统,提高医保热线使用率,发挥医保服务热线政策咨询、政策宣传阵地功能,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医保局9 .探索委托第三方经办医保业务。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商业保
7、险机构参与服务供给,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业务的经办,打造更高效的医保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医保局、县卫健局、县金融监管办(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10 .打造“十五分钟医保服务圈”O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县级、乡镇和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优质、高效的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同时,完善派驻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功能,努力打造“十五分钟医保服务圈”,实现群众足不出乡(镇)、足不出村(社区)即可办理医保业务,极大增强群众的便利感。责任单位: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各乡镇政府IL落实医保业务“全市通办”。按照“全市通办”流程,对照“全市通办”负面清单,对
8、不属于负面清单的事项全部纳入“全市通办”,推进医保业务“就近办”。责任单位:医保局12 .自助办“24小时不打烂”。借助“e”自助服务终端医保服务功能,推动更多医保高频事项纳入“e”自助服务终端。依托定点医药机构现有自助服务终端,增加自助服务医保功能,建设定点医药机构综合服务终端服务模块。加强县级政务服务综合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医保自助服务专区建设,实现医保服务“24小时不打烂”。总医院、县“智慧”管理服务中心13 .持续推进医保适老化建设。加强医保线上服务渠道适老化改造,提供终端代人办、带人办服务,方便老年人网上、掌上办理医保事项。完善医保服务窗口老年人服务设施,将老年人服务纳入“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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