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流程优化(提速)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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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流程优化(提速)实施办法为推进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工作再提速,经对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本办法。一、明确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一是根据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预结算项目审核资料报送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二是对代建单位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三是参与项目审核存在问题的商议。(二)代建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订立的委托合同履行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的职责。(三)区财政审核中心:一是依据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和市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二是牵头召集参建各方对项目审核存在问题进行商议。三是依法出具审核结论。二、优化审核流程(一)工程预算审核容缺受理,开展“并联式联审”常规流程:区发改局批复项目概算一区财政审核中心进行预算(控制价)审核一工程施工招标优化流程:完成施工图f建设单位(业主单位)预算编制与区财政审核中心预算编审同步进行一区发改局批复项目概算一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控制价一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实施方案:预算金额100O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委托编标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同时,区财政审核中心同步委托第三方辅助审核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提前介入项目预算
3、的编制和审核,就其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会商,形成共识。预算基本完成后,区财政审核中心正式受理项目控制价审核,若报审资料齐全,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控制价审核结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预计可提速10T5天);若报审资料不齐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业主单位)10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齐的,予以退件处理。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自行审核或委托第三方辅助审核机构审核项目工程量,区财政审核中心仅对综合单价、费用计取等进行审核,若报审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出具控制价审核结论(预计可提速5-10天);若报审资料不齐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业主单位)10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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