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建立“财政强村贷”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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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建立“财政强村贷”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案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金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政策架构1.由县财政筹集2000万元保证金(首期安排1000万元,待各合作银行按规定比例完成信贷目标后再补充1000万元)和400万元预留贴息资金,按一定比例分别存入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担保公司)在各合作银行开立的“财政强村贷风险补偿金专用账户”及“财政强村贷贴息资金专用账户”,作为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贷款(以下简称“财政强村贷”)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贴息资金,由县担保公司
2、提供贷款担保,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转作他用。具体存入各合作银行的“财政强村贷”风险补偿金及预留贴息资金金额根据各合作银行拟定的信贷规模计划按比例确定。2 .“财政强村贷”风险补偿金按不低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所得利息收益存入“财政强村贷”相关账户滚存使用。3 .各合作银行按“财政强村贷”风险补偿金1:10的比例放大提供贷款。若贷款出现风险,合作银行与县担保公司按2:8的比例承担风险。4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合作银行共同确定每年还款额度,原则上每年还款金额不低于贷款本金的10%o5 .贷款实际执行年利率原则上不得高
3、于5.5%,按季结息,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县担保公司在各合作银行的“财政强村贷贴息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并支付。二、支持对象及条件“财政强村贷”主要支持由全县各乡镇(场)或村委会出资注册登记的公司、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等。申请“财政强村贷”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6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品行端正,熟悉本行业情况,在成员中有威望,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7 .有固定或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一定的项目自有资金或可折算资产。8 .具有生产经营场地的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协议,有条件的可办理农村土地承包
4、经营权或林权抵押手续,抵押权人为合作银行。三、贷款用途“财政强村贷”贷款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展农业、加工业、休闲旅游、物流电商、物业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可经营性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贷款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四、贷款额度原则上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五、贷款担保1 .担保主体: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 .担保对象:由全县各乡镇(场)或村委会出资注册登记的公司、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客户。3 .担保方式:县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4 .县担保公司保证的范围仅包括客户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不包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5、赔偿金及其它费用,逾期利息不超过三个月。5 .县担保公司保证的最高额度为前述保证范围内银行未受偿部分的80%,县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账户仅限于“财政强村贷风险补偿金专用账户”及“财政强村贷贴息资金专用账户”。6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7 .担保公司主要业务流程:贷款发放前,县担保公司委托合作银行收集借款人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及县政府审定后,县担保公司委托合作银行与借款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并与合作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贷款发放后,合作银行将借款合同(原件)、借据(复印件)及受托收集的其他资料一并交县担保公司
6、。8 .备案担保:尽职调查以合作银行为主,县担保公司采取备案制担保,在经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县政府审定的前提下,见贷即保。9 .反担保抵押:借款人不需向县担保公司提供抵、质押物,县担保公司采取信用担保。10 .担保收费:为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担保公司不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由县财政每年按上一年末“财政强村贷”贷款担保余额的0.1%拨付担保费给县担保公司。县担保公司要积极争取将“财政强村贷”贷款项目申报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所需缴纳的再担保费在“财政强村贷贴息资金专用账户”中列支。六、贷款流程1.申报:符合条件的拟借款人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乡(镇)签
7、署初审意见。2 .调查:拟贷款银行会同有关乡镇对拟借款人进行实地贷前调查评估,并签署调查意见后报送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3 .审核: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县协调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县政府审定。4 .发放贷款:合作银行依照县政府审定的拟贷款对象,在乡镇、村及本区域进行资信和授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通过后,合作银行依法合规发放贷款,并将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据、保证合同及借款人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七、补偿程序1.贷款逾期达30天,合作银行应当作为起诉、清收主体启动司法追偿程序,相关部门及乡镇积极配合进行追偿。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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