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节目制作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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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广播电视台编制日期:二O一六年三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一一给出本
2、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节目制作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9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30046建设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香堤南路以北,广阳路以西,月坊湖路以南,用地编号C10地块(地理坐标N283958.9(,E115o58,15.12h)立项审批部门江西
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89广播电视事业占地面积(m2)项目净用地约75.14亩。绿化面积(m2)19100(38.1%)总投资(万元)97450其中:资(万元)854.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S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2月1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概况及项目由来江西广播电视台于2012年6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江西广播电视台由原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以及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部分宣传单位、节目传输单位和经营性单位组建成立,为江西省委省政府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委宣传部代表省委实行领导。江西广播电视台使用原江西电视台台标,继续保留“江西
4、人民广播电台和“江西电视台呼号;保留原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的综合新闻广播、都市广播、文艺音乐广播、信息交通广播、农村广播、民生广播、旅游广播;保留原江西电视台的卫星频道、都市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影视频道、公共频道、少儿频道、红色经典频道、数字付费电视节目风尚购物频道。各套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的名称、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和技术参数不变。由于江西广播电视台所在的江西广播电视中心,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原设计能力为制作、播出两套节目,每天节目自制量不超过5小时,目前江西广播电视台已有9套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仅都市频道每天的节目自制量就在10小时以上,现有工艺技术用房等硬件设施远远不能满足节目生产需要,更不
5、能满足新一代数字节目制作的发展要求,成为制约江西电视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江西省将举办更多全国性的重大活动,电视转播任务将更加繁重。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了要建设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节目制作中心项目。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及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西省广播影视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文化、广电事业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的要求,为满足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化的要求,江西广播电视台提出了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节目制作中心项
6、目的建设。2011年9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评字2011369号文关于江西电视台数字电视节目制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原江西电视台提出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至今未建设。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项目投资发生变化,2016年1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社会201639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节目制作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对该项目重新进行了批复(原赣发改社会2015782作废)。受江西广播电视台委托(附件一),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节目制作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投资项目名称: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节
7、目制作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总投资:项目总投资97450万元(含征地费用19535.6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150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自筹和申请省财政性资金共同解决。(2)建设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香堤南路以北,广阳路以西,月坊湖路以南,用地编号C-IO地块。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一。(3)土地利用情况项目净用地约75.14亩。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青山湖区选址建设江西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节目制作中心的复函,同意见建设项目选址青山湖区城东控规划C-IO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娱乐(兼办公用地)。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1)第08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月坊路以南、广阳路以西(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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