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
《2015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1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15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为落实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产业发展“4+5”系列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15)Ill号)文件精神,规范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主体凡在开发区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或其他机构。201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否决申报资格:(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事故的;(二)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
2、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的;迟报、漏报统计数据,未完整及时地向区经贸局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三)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的。二、工业“借转补”项目2015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第3条工业固定资产“借转补”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按照2015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秘2015)60号)执行。享受市重大项目政策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借转补”类扶持政策。企业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由经贸局在申报期内统一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经贸局业务会专题
3、讨论确定后,退回申报单位并说明原因。由区经贸局、财政局组成评审小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查验发票及有关凭证原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区经贸局、财政局会商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经信委。联合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申报单位并说明原因。市财政将项目补助资金拨至区财政后,区经贸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报管委会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区财政将市财政的预拨资金连同配套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区经贸、招商和财政部门加强已拨付资金的“借转补”项目跟踪服务与督促调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如项目实施过程出现重大变故,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资金保全处理。政策第4、5、6条申报兑现要求按照2015年合肥市促进
4、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秘(2015)60号)执行。三、工业扶持政策(一)申报时间本政策按年度申报,于2016年3月1日-31日报送申报材料,每年仅受理一次。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二)申报、审核的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区经贸局集中受理,由区经贸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在提交之日起2个月内审核完毕。审核结果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区经贸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管委会审批
5、。区财政局在收到管委会审批文件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1、政策第8条:年度优秀企业奖励已被管委会表彰的年度优秀企业,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奖励资金。2、政策第9条:工业企业产值上台阶奖励(1)申报条件:2015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增幅超过20%的工业企业。(2)申报材料:工业企业年产值上台阶奖励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表(B204-1表);财务状况(工业)表(B203表);企业完税确认表(附表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3)3、政策第9条:成长性企业奖励(1)申报条件:
6、2015年工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超过3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5年新增(含2014年年报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享受该条政策奖励。(2)申报材料:成长性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附表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表(B204-1表);财务状况(工业)表(B203表);企业完税确认表(附表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3)4、政策第10条: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工作考核奖励(1)申报条件:2015年完成开发区年度节能工作目标的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能耗企业。(2)申报材料: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申报表(附表5);营业执照
7、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合肥市或开发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3)。5、政策第11条:工业项目前期费用补助(1)申报条件:2015年列入合肥市“”重大工业项目和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项目。同一项目同时列入合肥市“121”重大工业项目和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项目的,不重复补助。(2)申报材料:重点工业项目前期费用补助申报表(附表6);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合肥市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3)。6、政策第12条:新认定技术中心奖励(1)申报条件:2015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5 合肥 经济技术 开发区 促进 新型 工业化 发展 政策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