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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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工信规(2022)6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现将哈尔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8日哈尔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黑工信科规20225号)文件,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之都发展目标,加快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新中心是由企业、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自愿组合,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运营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重点开展制造业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2、,推动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面向行业、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第三条创新中心主要功能是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研制开发;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委托研发设计、标准研制和试验验证、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公共技术服务;开展科研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技术创新重大项目评估论证等,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第四条市工信局负责统筹推进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协调服务、申报推荐和协助管理等工作。第二章建设原则第五条创新中心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统筹布局。立足我市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未
3、来发展,面向创新发展重大需求,发挥政府顶层设计和引导作用,合理布局创新中心,既要调动各方参与创新中心建设的积极性,又要避免重复建设。(二)市场运作,自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中心要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探索多样化市场运作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整合资源,协同创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产业联盟共同建设,鼓励多元化投资、国内外合作、订单式研发、针对性服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形成跨领域跨区域协同创新。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创新中心由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组建新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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