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落实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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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工信规(2023)9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局:依据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13个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工信规划联规(2022)1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落实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哈尔滨市落实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哈尔滨市财政局2023年12月15日附件哈尔滨市落实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为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在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实施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依据
2、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13个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工信规划联规(2022)1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享受政策支持。第三条支持对象。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自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之日起(2022年3月120),纳入统计范围的技术改造项目。第四条有关定义(一)纳入统计范围。简称入统,是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相应标准,被当地统计部门纳入统计范围。(二)技术改造项目。指的是
3、以提质增效扩能为目的,按统计规则属于技术改造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指的是项目设备投资和软件投资总和,包括贷款和自筹资金。其中,设备投资指的是企业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安装等固定资产投资(厂房、土地投资除外);软件投资指的是项目建设中购买工业软件投入。(四)LPRo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定期更新。(五)重点项目。指的是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项目。第五条支持条件申请支持的项目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是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三)项目建设单位
4、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能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无违法违规记录。(四)项目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建设期、投资及建设计划等内容明确。其中,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项目建设期应不超过12个月;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的项目建设期应不超过24个月。(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等要件齐备,建设进度符合预期。第六条支持方式在项目入统后,以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为依据,省级财政按照60%拨付资金;项目投产并验收通过后,以实际技术改造投资额为依据进行清算,省级财政对负担的补助资金多退少补,各区所属项目由市级财政、县(市)所
5、属项目由县(市)财政按照40%拨付补助资金。对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项目,给予12个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的重点项目,给予24个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实施技术改造,按照同等贴息政策支持。(一)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1.对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项目,在项目入统后,省级财政按照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给予项目启动支持。建设期补助资金;入统当月至第12个月的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X入统当月LPR60%o2 .对建设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入统后,省级财政按照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给予项目启动支持。建设期补助资金=计
6、划技术改造投资额X入统当月LPR60%2o3 .对建设期超过12个月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入统后,省级财政按照第一年和第二年建设期补助资金分两年给予项目启动支持。第一年建设期补助资金=入统当月至第12个月的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X入统当月LPR60%;第二年建设期补助资金=入统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X入统当月LPR60%o(二)项目建成投产补助资金各区所属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验收,并报市工信局汇总,由市工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定;各县(市)所属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验收核定,报市工信局汇总。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由
7、省工信厅、省财厅组织补助资金清算。根据清算结果,省级财政按照60%负担建成投产补助资金,对建设期补助资金多退少补;各区所属项目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40%拨付项目建成投产补助资金,县(市)所属项目由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40%核定并拨付项目建成投产补助资金。1.对建设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重点项目,省级建成投产补助资金清算额度二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额X入统当月LPRX60%x2-建设期补助资金;区、县(市)项目建成投产补助资金额度=项目实际技术改造投资额X入统当月LPR40%2o2.对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项目,以及建设期超过12个月的重点项目,省级建成投产补助资金清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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