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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棘方案(2021)24号签发人:赵东晓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境内,正线全长219.71公里,其中宁夏段正线长46.25公里。2017年4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7)81号文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由于征地困难、施工组织调整等原因,宁夏段5处弃渣场涉及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21年910月,我中心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技
2、术评审意见报部。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2021年10月11日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境内,正线全长21971公里,其中宁夏段线路起于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中卫南站(既有),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止于宁甘省界,正线长46.25公里。2017年4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7)81号文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宁夏段共设置弃渣场14处,弃渣总量427.53万立方米。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宁夏段实际产生余方432.15万立方米,其中
3、54.26万立方米地方综合利用,8.74万立方米本项目施工场地利用,369.15万立方米运至弃渣场。由于征地困难、施工组织调整等原因,宁夏段实际设置弃渣场13处,占地47.85公顷,其中7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且弃渣量增加未超过20%,2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但弃渣量增加超过20%,4处为新设弃渣场(1处纳入验收管理)。本次涉及变更的弃渣场5处,弃渣量177.10万立方米,占地21.01公顷。项目已于2018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完工。2021年9月28日,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
4、游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卫市水务局,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建设单位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体设计、方案编制和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西安黄河环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西安黄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渣场变更情况、主体设计单位关于项目设计概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交流与专家评审,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办公会研究,该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
5、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基本同意涉及变更的5处弃渣场选址。变更弃渣场选址均已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4处永久弃渣场开展了稳定性评估,经评估,各弃渣场整体、边坡均稳定。变更后的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定。二、基本同意弃渣堆置方案。弃渣前,清理弃渣场表层土,集中堆放,并按“先拦后弃”的原则修建挡渣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阶梯状分层分级堆渣,并分层碾压。弃渣堆置方案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定。三、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各弃渣场等级、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措施的等级标准,主要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拦挡、边坡防护、截排水、沉沙、排水顺接、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下阶段,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本方案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四、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322.1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32.36万元,植物措施230.93万元,临时措施58.88万元。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部沙棘开发1理中心(水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1理中心)成1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