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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物方案(2019)14号签发人:赵东晓关于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位于重庆市、湖北省和湖南省境内,正线长度336.26公里。2014年7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4)210号文对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大部分弃渣场位貉和堆渣量发生变化,涉及变更的弃渣场均已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19年89月,我中心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技
2、术评审意见报部。附件: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2019年9月4日附件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位于重庆市、湖北省和湖南省境内,线路自渝怀铁路黔江站引出,途经重庆市黔江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来凤县;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永顺县,张家界市桑植县、慈利县、永定区,常德市桃源县、武陵区、鼎城区,引入石长铁路常德站,正线长度336.26公里。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开工,计划2019年12月完工。20
3、14年7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4)210号文对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共设珞弃渣场114处,弃渣总量3668.4()万立方米。在项目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共产生弃方2868.40万立方米,由于征地困难和施工组织调整,实际设谿弃渣场113处,其中21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辂一致且弃渣量增加未超过20%,92处为新设弃渣场。2019年8月2123日,在专家和代表查看部分现场的基础上,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重庆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常德市水
4、利局、张家界市水利局、湘西自治州水利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及报告书编制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以及5名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渣场变更情况、主体设计及报告书编制单位关于主体工程设计和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评议,专家组要求补充弃渣场的相关支撑材料。会后,建设单位补充了弃渣场的相关支撑材料。经我中心主任专题办公会研究,该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
5、规定,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变更后项目设珞弃渣场113处,弃渣量2868.4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362.47公顷。本次涉及变更弃渣场92处,弃渣量2758.3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326.81公顷。变更弃渣场选址均已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61处弃渣场开展了稳定性评估,2处涉及河道的弃渣场进行了防洪评价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5处弃渣场提出了居民点拆迁措施。变更后的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定。建设单位应尽快实施民居拆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各弃渣场等级、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措施的等级标准,主要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及保护、挡渣墙、边坡防护、截排水沟、消能顺接、植被恢复和复耕等。下阶段,建设单位应结合稳定性评估及防洪评价结论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不产生新的危害。三、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57772.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0122.96万元,植物措施2013.27万元,临时措施5635.78万元。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弃渣场运行管理和安全监测,并制定防灾预案。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倒植物开发管理中心)2019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