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10kV美兰站主变增容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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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K稿)项目名称:海口口Ok度兰站按增容课建设单位(盖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编制单位:国电环境用户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9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0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9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4七、结论39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401总则412工程内容433电磁环境质量现状454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7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506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51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海口IlOkV美兰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代码2106-465102-
2、04-01-40395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三界村地理坐标IlOkV美兰变电站站址中心坐标:东经*,北纬*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长度(km)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6132m2,本期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Z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预计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Pl否是:专项
3、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20169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告及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http:/yzlt.hniplan.eom/index.html#)查询,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三界村,美兰国际机场T2航站楼西侧约30Om处,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本项目IlOkV美兰变电站最近
4、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站址西侧约2.6km处的海南岛防洪调蓄11类红线区。(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所有监测点位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排放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为主变增容工程,是在变电站原有征地范围内进行,属于生态类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其他符合性分析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引起的站内植被破坏
5、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施工期通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本项目对大气、地表水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产生污染。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不会破坏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变增容工程在变电站原#1主变场地位置进行,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
6、办发(2021)7号),海南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三界村,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海南省总体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方案,需从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限制/禁止开发建设活动、污染源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要求。本项目为电力供应行业,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不涉及区域污染物削减或替代,不属于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非清洁燃料,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声环境质量经现状监测,符合相应环境标准要求。
7、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本期主变增容工程不新增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能满足本期主变增容工程需要;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本项目变电站主变增容环境风险可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2、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2月20日)、国归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7165号,2007年10月31日起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告(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办201690号)、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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