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知发〔2018〕16号关于申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络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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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络员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X万盛经开区科技局、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重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渠道,充实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人员的队伍,健全中国(重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与企事业知识产权维权的融合度,决定在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辖区内的企业
2、、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重点市场等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络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人员(一)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X万盛经开区科技局、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重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人员1名;(二)各区县(自治县)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重庆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试点企业以及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每个单位限1名;(三)各区县(自治县)辖区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重庆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行业协会、众创空间、孵化器知识产权管理
3、部门负责人,每个单位限1名。二、联络员职责(一)制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二)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和宣传(四)建立知识产权预警、风险防控机制(五)组织申报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工作试点(六)反馈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线索及维权援助需求三、保障措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络员设立后,我局将提供如下维权援助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制度、纠纷应对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策略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在国内外展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针对需求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组织专家研讨论证;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预警、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市场、商场等流通领域单位建立专利商品管理、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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