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模板】.docx
《广安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安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模板】.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广安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建筑工业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袋,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
2、照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所称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行政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县(市、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行政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规划、水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城
3、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应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规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第六条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自觉遵守行业规定,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不得有垄断经营、低价倾销、哄抬价格等违法经营行为。第二章专项规划管理第七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要求及全市城乡建设规划,按照城乡(中心镇)统筹布局、兼顾重点区域、规范行业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八
4、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设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通过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审核,专项规划审核由县(市、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初审、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再向市人民政府报备后,出具专项规划审核意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未经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审核建设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第九条新建、改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应当按照无粉尘污染、低噪音生产、废弃物零排放的绿色环保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第十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专
5、业承包资质,并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资质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不得转让、租借他人使用。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后对外生产销售预拌砂浆。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规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的资质、备案管理应当按照一站一申请原则办理。第三章“禁现”范围及推广使用第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区域。前款规定的具体区域,由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自然规划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
6、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第十二条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制区域外,交通、能源、水利、港口以及政府投资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第十三条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适用以下规定:(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明等级标准。(三)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列入项目招标文
7、件;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费用列入投标报价。政府投资工程,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定额进行工程造价预算。(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按照规定标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施工。(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睑收规范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将项目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或者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8、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二)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和特种砂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有效供应的;(三)水泥使用总量三十吨以下的;(四)混凝土使用总量二百立方米以下的;(五)砂浆使用总量一百吨以下的;(六)平原地区施工现场八十公里、其他地区施工现场四十公里运输距离内无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的。第十五条市、县(市、区)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经同意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污和隔音措施,符合环境保护、市容卫生管理和现场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模板 广安市 散装 水泥 混凝土 砂浆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