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变动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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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变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全力配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专职辅导员岗位同其他类型岗位的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专职辅导员岗位变动工作,根据xx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师校发(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遵循“高标准选聘、科学化管理、多元化培养、全方位保障、多样化发展”的培养思路,推动辅导员成为学校学生工作队伍的专家力量、学校管理队伍的支柱力量、学校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学
2、校服务社会的先进力量、学校“双一流”建设的中坚力量。第三条辅导员队伍是学校人才队伍的蓄水池和后备军。为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科学化建设,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队伍建设目标和工作岗位职责等,为专职辅导员搭建能力提升平台、拓展开阔视野渠道、提供工作历练机会、健全人事调动机制,确保辅导员队伍对学校人才工作的有效支持,促进辅导员队伍的人才流动。第二章岗位变动类型第四条转出专职辅导员岗位1 .由专职辅导员岗位(含全职辅导员、双肩挑辅导员)转入行政管理岗位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原则上保留原职级、职称,具体参照转入单位及新任岗位类别确定。2 .由专职辅导员岗位(全职辅导员)转入教学科研岗位。在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岗
3、位聘用资格的前提下,具体参照各学部院系教学科研岗位聘用条件,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级别。第五条转入专职辅导员岗位由行政管理岗位、教学科研岗位等其他类型岗位转入专职辅导员岗位(全职辅导员)。原则上保留原职级,并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级别。第六条学工系统内部岗位调动1.专职辅导员(全职辅导员)在学部院系、学工机关等单位间进行岗位调动,专职辅导员身份不变,保留原职级、职称。3 .专职辅导员(双肩挑辅导员,即教学科研岗位)转入专职辅导员岗位(全职辅导员),其专职辅导员身份不变,人事岗位发生实际变动,保留原职级、职称。第三章岗位变动要求第七条基本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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