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修正).docx
《《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修正).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1992年9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本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社会发展和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设置全日制、半日制、寄
2、宿制和季节制等多种类型的幼儿园。第五条幼儿教育事业应当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多方办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兴办幼儿园。第六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是本市幼儿园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第二章幼儿园设置的条件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第八条设置幼儿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幼儿园园舍场地应相对独立;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有幼儿活动室、厕所、盥洗室(或流动水洗手池)、保健室(橱)、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及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并须
3、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教职工值班室,家长接待室等。(三)配备适合幼儿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保证幼儿教育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四)幼儿园的教具和玩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和教育的要求;教具、玩具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第九条除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外,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幼儿园的园长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实践经验;(二)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
4、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三)幼儿园的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经过一年以上保健专业培训;(四)幼儿园的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保育职业培训。第十一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凡患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三章设置幼儿园的审批程序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幼儿园,必须按下列规定申请登记注册:(一)在市区、县属镇、独立工业区举办幼儿园的,在设置前两个月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二)在郊县乡(镇)、村举办幼儿园的,在设置前两个月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第十三
5、条区(县)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的次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幼儿园,准予办理登记注册;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幼儿园,不予登记注册,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准予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报区(县)教育局备案。区(县)教育局应当将准予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五条幼儿园需要停办的,必须在三个月前向原登记注册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第四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十六条幼儿园必须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保育、教育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
6、品德行为,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第十七条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一)定期为幼儿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卡;(二)每天早晨必须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第十九条幼儿园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幼儿园应保证幼儿饮水,两餐间隔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半,对幼儿大、小便的次数和时间不得限制。第二十条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应动静交替,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非寄宿制幼儿园安排幼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上海市 幼儿园 管理办法 根据 2010 12 20 人民政府 52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