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作业“十不准”.docx
《管道作业“十不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道作业“十不准”.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管道作业“十不准”1.项目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2 .破路作业未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的,不准施工;3 .现场堆放管材,不准影响交通安全;4 .有挡土板的沟坑作业,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挡板和撑木;5 .施工区域未进行警示围挡的,不准施工;6 .未正确穿戴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不准施工;7,挖出其它地下管线的,未做保护前,不准施工;8.顶管作业中,操作人员未与设备旋转和运动部位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准作业;9,交叉作业时未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隔离层时,不准施工,不准在新砌人孔墙壁顶部行走;10.人孔内有人作业时,不准将材料、砂浆向基坑内抛掷或猛倒或者起吊、安装人孔上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道 作业 不准
第壹文秘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