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信创客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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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滨海高新区信创客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持续加大创新人才引育力度,打造适合留固信创产业人才的配套环境,率先做到新时代“九通一平”,建设“人才住房+创新创业”新载体,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型产业用地高效复合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借鉴国内其它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考虑美丽“滨城”和中国信创谷建设的发展实
2、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创客驿是指优先服务于信创产业,为新市民及青年人提供一定时间的过渡性居住及配套服务,结合产业社区模式,具备一定规模、实行整体运营并集中管理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非成套商品住宅。第三条管委会建立信创客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信创客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相关政策等。建交局是信创客驿的主管部门,组织各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财政金融局、人社局、规资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建设与管理第四条信创客驿应利用新型产业用地或商业用地进行建设。建设方式分为两类,包括新建及存量建筑改建,其中新建包括单地块建设和多地块平衡两种模式:1 .单地块建设:
3、利用单宗新型产业用地中的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建设,或者利用单宗商业用地进行建设。2 .多地块平衡:将多宗新型产业用地的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指标集中起来,在其中一宗用地上统一建设。参与平衡地块原则上不超过3宗(含建设信创客驿的地块),且各地块提取出的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15%o参与平衡地块距离半径原则上不得超过L5公里。建设信创客驿的地块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60%o参与平衡地块的土地计价标准与新型产业用地土地计价标准保持一致。3 .存量建筑改建:对存量商业办公建筑,以地块、楼栋或独立楼层为申请单元,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在符合规划
4、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信创客驿。改建为信创客驿的项目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和规划建设指标等原约定内容,不补缴土地价款。第五条多地块平衡模式下,应形成综合平衡策划方案。依据该方案,按照“见章盖章、见文换文”要求,履行控规调整程序,并对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指标予以明确,规资部门依此核发规划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第六条建设标准及规模:信创客驿每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新建类项目住房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套;改建类项目住房套数原则上不少于50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城市更新类项目住房套数根据经审定的更新方案确定。第七条
5、新建类项目可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进行土地供应,最高出让年限不超过40年。第八条项目改建实施前,实施主体应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综合评估,并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依法依规符合工程建设管理关于建设审批及验收要求,同时应满足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信创客驿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节能、消防等工程设计应满足实施改造时的相关设计和技术规范。第九条改建类项目,可由实施主体提出改建方案,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符合审查要求的,相关部门依据审查结论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相关手续。第十条项目改建完成后,改建主体应向信创客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主管部门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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