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起重机械).docx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起重机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起重机械).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表2.1.2.5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一一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起重机械)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选型采购企业自定(采购前)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2条使用单位应该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技术规程-桥式起重机第六条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75t以上(含75t),除符合本规程外,还必须符合川T7688.15T999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相关要求。
2、以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D额定起重量不得大于lot;(2)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小于M6级。第十七条起重机应当在设计规定的工况和环境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的选型和使用安全负责。第八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使用现场环境以及吊运物品的要求,购置和使用适合的并且有起重机制造许可证的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企业自定(安装改造维修时)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第三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通称施工),并且督促其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的要求接受监督检验。塔式起重机在使用
3、过程中顶升不实施安装监检。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顶升,并且对其安全性能负责。起重机第十五起重机的基础和轨道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且提供验收合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械安全监察技术规程-桥式起重机条格证明。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有关质量和尺寸进行检查,进行记录。记录(附件一)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三条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的规定,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首次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依法投入使用。跨区域使用和移装企业自
4、定(需跨区域使用和移装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3.8.2条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使用时,(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格式见附件E);(2)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本规则3.4、3.5的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3)对于流动作业的通用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出厂后首次安装时,应当
5、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经拆卸后再次安装时不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但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的要求实施定期检验。对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未进行拆装的,按照正常检验周期进行后续的定期检验;对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拆装的,拆装后即应进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租用管理企业自定(每年至少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起重第2.1.1条、第十起重机械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起重机承租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合格的起重机,在承租使用期间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考表卡)法规标准适用条款
6、一次)机械安全监察技术规程-桥式起重机百零四条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对承租起重机的使用安全负责。管理制度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技术规程-桥式起重机第九十条起重机的使用单位至少建立和健全以下各种规章制度:(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设备管理制度;(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交接班管理制度;(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使用管理企业自定(每年至少一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3.1条(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
7、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2)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第3.9条起重机械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格式见附件F),告知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记录(附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隐患 排查 安全管理 专项 要求 审查 起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