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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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兼任专业课的文化课教师,应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参加认定),被学校正式聘请并实际担任不低于学校专业课教师平均课时2/3的相关行业企业一线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参照
2、实施。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成立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管理小组”),市认定管理小组由分管人事师培、职业教育的局领导任组长,人事师培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师发展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市认定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受市教育体育局委托,负责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以及档案管理、证书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初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工作。(二)各中等职业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
3、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建由市教育体育局、行业企业人员(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业院校专家(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等3-5人组成校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认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初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和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推荐工作。(三)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双师型”教师复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复核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初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并抽样复核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推荐资格以及区域内已认定“双师型”教师一个周期后的复核工作。第三章认定条件第四条“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基
4、本条件。(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
5、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五)学校教师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有专业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员,需具备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要求。第五条初级“双师型”教师申报条件。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在符合第四条所列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
6、,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从事本专业教学1年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校级教育教学经验交流1次及以上;2 .承担校级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录播课1次及以上;3 .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1次及以上;4 .参与并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竞赛类、教学成果县(市、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5 .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等获县(市、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与并承担教学研究任务,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校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和专家工作室(含成员)、
7、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7)、骨干教师、学科名师、专业带头人、学术学科带头人、市职教学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副主任、教研组长等;6 .主研校级科研课题教改项目1项、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论文获奖及以上;7 .参与校级及以上专业人培养方案研制、课程标准开发、数字资源建设;8 .校级教学研究获奖1次及以上。5,参与专业建设立项项目(含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标准研制、在线精品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规划教材、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现代学徒制试点等)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或案例的工作且与实践教学相关。(三)具有一定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每年在行业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践至少1个
8、月,了解本行业企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积极承担实习实训教学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务(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县(市、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专家裁判、技能等级考评员;2 .校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术技能人才工作室主持人;3 .参加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技能等级和职业资格培训获得证书等。4 .教育部“1+X”技能等级证书考评员、督导员。第六条中级“双师型”教师申报条件。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在符合第四条所列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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