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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管理程序文件编号:1 .目的确保在施工程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财产不受损失。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在施工程和生产加工场所的安全管理。3 .定义3.1 劳动防护用品一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置。3.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一工作服、工作帽(布)、手套、口革、绝缘鞋、电焊手套、电焊面罩、护目镜、防毒、防尘用具等。3.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一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漏电保护器等。3.4 高处坠落一作业人员在从事高处作业(基准面2米以上)时所发生的坠落事故,如脚手架上、悬空、临边、四口、吊篮坠落等。3.5
2、物体打击一高空作业掉落的物料、人为抛洒的废弃物所造成的伤人事故,如钢管、砖头、木料及模板打击等。1.1 机械伤害一主要指垂直运输机械或机具、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对操作者或相关人员的伤害,如:垂直吊运碰撞、钢丝绳断裂、脱钩、倒塔、掉臂、吊物坠落等伤害。1.2 触电伤害一人体触电后,电流通过人体产生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热效应及生理效应,引起心室振颤,呼吸困难,最终导致死亡。如使用电动机械或机具触电(设备漏电)、碰触高压线和非安全电压(36V以上电压),造成人体伤害,甚至死亡。4 .职责4.1 安全管理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3、活动,督促检查其安全管理工作和问题隐患的整改,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内.业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和抽查。4.2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外埠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和人员的教育培训。4.3 项目部、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5 .工作程序5.1 安全资质管理5.1.1 为确定承建者的安全生产能力,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开工前或同分包方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核,符合5.1.2、5.1.3、5.1.4要求的方可签订合同和施工。5.1.2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照上级要求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体系。项目经理
4、、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1.3 外埠施工队应有进京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用工注册手续。5.1.4 分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须有相应从业资质。5.2 文明施工项目经理部入场后首先按要求进行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并根据现场进度设置各种现场标识。5.2.1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置以下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牌、消防保卫制度标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牌、外施队管理制度标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牌及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管理制度标牌。5.2.2 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门楼、门标、围墙的设置,应符
5、合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各项规定。5.2.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工程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及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对场区内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出入口等周边醒目位置配备警示、提示、禁止指令志。5.2.4 公司文施检查小组和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立即组织整改。5.3 施工现场一般要求5.3.1 项目经理部依据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组织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项目经理部做好
6、教育考试的记录。5.3.2 安全管理部和劳动人事部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5.3.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佩带安全帽,并系好下颗带。高出作业面2米以上无法做可靠防护的作业人员依据安全带(GB6095-85)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施工现场安全员、工长及班组长负责监督。5.3.4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女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工作。5.3.5 施工人员退场后重新返场时,须重新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5.3.6 施工人员转岗必须经过相应安全培训方可上岗。5.3.7 施工现场的一般
7、安全防护设施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主管工长、使用班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3.8 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一经使用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与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5.4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5.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检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质,确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方名录。5.4.2 项目部应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方处采购产品。5.4.3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的审核,并对项目部、生产场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更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4.4 项目经理部
8、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保存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书及厂家与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和检测报告,并填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审批表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购置。5.4.5 劳动防护用品由采购部门建立台帐,并妥善保管。5.4.6 项目部、生产场所必须根据国经贸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生产和管理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5.4.7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92市住总管字第041号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有关规定统一发放,由发放部门办理登记手续。5.4.8 施工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在使用前要检查各自的防护用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5.4.9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中损
9、坏应及时向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部门申请更换。项目经理部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予以更换.5.4.10 专业分包、外施队进场时,项目经理部应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劳保用品、安全用品的采购、使用权限。项目部对其进行检查。5.5 土方工程安全管理5.5.1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现场和邻近区域内的地表排水系统、地下管网分布及邻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基坑深度超过5米,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5.5.2 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生产、安全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批。5.5.3 项目经理部按方案进行施工,方案更改须及时上报审批。5.5.4 人工挖基坑
10、,严禁采用掏挖。5.5.5 基坑周边防水塘、排水沟的设置,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标志灯,基坑周边物料码放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5.5.6 项目经理部,根据季节对基坑护坡进行监测,雨季每天不少于1次,平时每周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5.5.7 公司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土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按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进行。5.6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随工程的进行,项目经理部应不断完善现场的各项防护设施。对出现的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5.6.1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料具码放所采取的安全
11、防护措施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施工方案中应进行描述,要措施到位、方案合理。5.6.2 项目经理部依据方案进行施工,各项防护措施应与施工进度相适应。5.6.3 公司安全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对现场防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根据问题性质,责成责任部门按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改进。5.7 脚手架管理5.7.1 随工程结构施工进度,项目经理部应按方案进行外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5.7.2 脚手架类型:一般脚手架、高大脚手架、异型脚手架、外挂承重架、吊篮脚手架、插口架子、桥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其它脚手架。所有脚手架和承重平台,项目经理部都要单独编制搭设(拆除)方案。5.7.3
12、 一般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主任工程师审批后,报技术部门备案;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审批。5.7.4 一般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安全员进行验收;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住三公司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进行联合验收。5.7.5 脚手架一经使用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主管工长和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5.7.6 现场安全重点部位搭设(拆除)、改动过程中,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实行旁站制度。5.7.
13、7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作业班组长及主管工长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雨、雪、大风后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如发现问题,按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5.8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5.8.1 塔吊、施工升降机(外梯)、电动吊篮管理。(1)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明示塔吊、外梯、电动吊篮的规格型号、所需高度、起重臂长度等性能指标。(2)项目经理部必须租用建设施工设备与租赁资源库、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与人力资源库内的分包方的塔吊、电梯和电动吊篮,并按要求进行审批。(3)塔吊、外梯、电动吊篮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在与设备出租方签订租赁拆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
14、管理协议书。(4)设备出租方与安拆单位共同编制塔吊、外梯、电动吊篮的安装、顶升、附着(锚固)、拆除等方案,报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审批,项目经理部同时制定机械作业安全交底(均采用书面形式)。有群塔施工作业的,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制定群塔施工方案。(5)塔吊、外梯、电动吊篮的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项目经理部应经常检查并要求分包方进行定期维护。(6)设备出租方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设备出租方和项目经理部共同负责对其进行技术交底和管理。(7)塔吊、外梯、电动吊篮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并认真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后,方可使用。(8)项目经理部监督
15、设备出租方对塔吊、外梯、电动吊篮进行性能检查、维修、保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9)塔吊、外梯基础必须保证坚实,严格按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并做好接地和排水设施。(10)设备安装(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有专人监护,并由安装单位负责填写XXX市塔吊统一检查表格(8张表)、XXX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检验记录(6张表)。(11)严禁塔吊、外梯、电动吊篮带病工作。5.8.2 中、小型机械管理中、小型机械包括混凝土搅拌机、电焊机、卷扬机、翻斗车、空气压缩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等。(1)搅拌机、电焊机、卷扬机、翻斗车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2)机械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出厂、生产)合格证。(3)机械设备必须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运转。(4)用电机械设备保持绝缘良好,并逐级设漏电保护装置,末端漏电保护器选型应与作业环境条件相符。(5)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6)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5.8.3 电动工具的管理(1)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云石机、手电锯等。(2)手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