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的法律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的法律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的法律规定乡村医生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医生。国务院出台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一)乡村医生执业考试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实施前,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后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符合条件的在村医疗卫
3、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二)乡村医生执业的权利和义务1、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1)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2)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3)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4)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5)获取报酬;(6)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
4、术规范、常规;(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三)法律责任1、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1)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2)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3)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5、;(4)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2、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O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3、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