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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粮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粮食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全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应对粮食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充分合理地利用粮食资源,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全县粮食安全。1.2基本原则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务应急工作。1.2.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防范意识,加强粮食市场跟踪监测、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1.2.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
2、现粮食应急状态要迅速反应、采取措施,依法依规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切实有效。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1.4等级划分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气象灾害、重大卫生事件、生物灾害、粮食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县内粮食产量大幅下降、供求关系突变,在较
3、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异常波动的状况。全县粮食安全应急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粮食安全应急机制,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切实承担起本地区粮食安全的责任。县有关部门根据预案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乡镇街道级(11级)和县级(1级)两级。(1)乡镇街道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乡镇街道以下粮食应急状态分级和应急处理办法。(2)乡镇级(级):在一个乡镇街道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较大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县级政府认为需要启动乡镇街道级粮食应急
4、预案。(3)县级(1级):两个以上较大乡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超过乡镇街道级政府处置能力和县政府认为需要启动县级粮食应急预案。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XX县境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生产、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及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应对措施。在出现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和质量安全事故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国家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执行。1.6现状当前,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供求平衡有余,粮食储备充足,品种结构合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粮食应急体系比较完备,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在应急状态下,能
5、够满足粮食调控和应急需要,粮食安全风险低,总体可控。2组织机构和职责2.1县粮食应急组织机构总指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农发行XX支行有关负责同志。2.1.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2)负责研究决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措施。对确定属于质量安全事故的粮食依法依规处置。(3)对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和
6、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4)及时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落实好上级指示,并根据需要向军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5)根据需要,向县政府提出请求市及外县支援的建议。(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指挥部组成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监测和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分析粮油趋势、定期上报和公布市场行情。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情况,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协
7、助指导县、乡镇街道两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县政府和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及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4)调度汇总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5)负责应急预案实施的日常工作。(6)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 3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抓好应急措施落实。(1)县委宣传部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和报道,加强互联网的管理监督,正确引导舆论。(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8、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县财政厅、农发行XX支行XX分行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建议,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3)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管理能力。(4)县公安局指导各地依法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5)县应急局负责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6)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7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治等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9)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市场、流通环节以及加工环节粮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11)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评估,负责提供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对策和建议,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12)农发行XX分行XX
10、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13)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2. 2粮食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乡镇街道级政府根据需要,比照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粮食应急防范责任制及质量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及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本乡镇街道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时,首先启动本乡镇街道粮食应急预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和
11、处置。县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预警监测3. 1市场监测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市场监测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共享,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预警。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须加强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粮食市场动态及质量安全情况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12、对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重特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强化跟踪监测,紧急情况及时报告。3.2应急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及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要求下级相关部门上报情况,并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向县政府及市级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气象、生物等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发生粮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等严重不良后果、社会关注度较高的。(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程序粮
13、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有关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乡镇街道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乡镇街道级(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按照县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对应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接到乡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确认出现县级(1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按照本预案规定,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4.2 乡镇街道级(11级)应急响应出现乡镇街道级(级)粮食应急状态时,乡镇街道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本乡镇街道粮食应急预案
14、,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乡镇街道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乡镇街道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粮食市场应急状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快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接到乡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应对。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粮(含成品粮)。县级储备粮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市级储备粮的,由县级政府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XX市分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4.3 县级(1级)应急响应出现县级(1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
15、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县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县政府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2)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3)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4)申请批复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其他配套措施。县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应对。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上级有关部门、县政府及有关乡镇街道政府通报情况。(2)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安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执行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库点,及时上报重点运输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3)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地方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