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活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活动实施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监办(2020)22号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煤矿集团公司、各有关煤矿:为贯彻落实国家、贵州省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精神,深刻吸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活动,制定了贵州省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请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产煤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
2、集团公司及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 2020年4月9日贵州省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贵州省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深刻吸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推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并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
3、制,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范围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含煤矿集团公司、煤矿,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均应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认真履行承诺事项。三、工作要求(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煤矿企业于当年一季度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2020年承诺书签订工作于6月20日之前完成,签订的承诺书分别报送属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签订的承诺书还应当制成牌板悬挂在企业负责人办公室、会议室、调度监控室、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接受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
4、业履行承诺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除依法查处外,应当依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煤安监办(2019)87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l号)等文件要求,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被公告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拒绝签订承诺书的煤矿企业,要重点关注,加大检查执法频次,依法严处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采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信息,逐级报省能源局审核,由省能
5、源局函告贵州煤矿安监局上报应急管理部审定;失信对象申请信用修复时,由信息采集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复核,提出是否移出联合惩戒名单”意见,逐级报省能源局审核,由省能源局函告贵州煤矿安监局上报应急管理部移出。(三)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活动的宣传、督促和调度统计工作,于每年一季度末分别向省级主管部门填报煤矿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煤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名单汇总表(附件4),由省级主管部门分别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承诺书签订情况于6月20日之前报送。(四)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变动、或者被列为联合惩戒“
6、名单”的煤矿企业信用修复时,应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报备。承诺书内容修订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附件:1.贵州省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承诺书2 .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3 .煤矿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名单汇总表4 .煤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名单汇总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罗飞霆,联系电话:085186891464,由B箱:545446898)(贵州省能源局联系人:杨国东,联系电话:085186830070,由R箱:18008518911)贵州省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承诺书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国家、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和
7、规章,依法依规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二、承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依法依规履行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建立健全本企业各管理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三)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分专业配齐、配足符合任职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四)保证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六)督促、检查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8、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加强救援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九)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认真进行问题和隐患整改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三、承诺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一)督促所属煤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严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依法依规对所属煤矿的采区安全设施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工程计划等技术资料进行严格审批,优化煤矿采掘接替布置;(三)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加强对所属煤矿通风系统、防瓦斯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煤
9、尘防治、设施设备、顶板、防治水等的安全管理,提高矿井系统安全性;(四)加强所属煤矿瓦斯防治管理,严格落实瓦斯地质勘查、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措施提升、瓦斯抽采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等我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措施,重点解决瓦斯抽采不达标、防突措施不到位、瓦斯超限作业等违规违章问题;(五)督促所属煤矿完成“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升级,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六)强化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确保全时达标,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七)督促所属煤矿完成监测监控系统、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信息化联网任务,保证相关数据连续上传。四、承诺严禁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严禁对所属煤矿
10、超能力下达或者变相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二)严禁违规托管、转包煤矿或者违规层层转包;(三)严禁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与所属煤矿为同一套班子;(四)严禁所属煤矿边建设边生产、采用非正规开采方式组织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采取隐蔽工程组织生产;(五)严禁所属煤矿瓦斯超限作业,违规串联通风或者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六)严禁所属煤矿发生“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和“三瞒三不”(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恢复整改恢复施工恢复生产、拒不执行煤
11、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五、承诺严格煤矿事故防控。承诺期内,若违反有关规定或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因对所属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六、同意本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企业:承诺人:年月日注意事项: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书签订后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属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一份。8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国家、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和规章,依法依规办矿、管矿。二、承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一)依法依规履行煤矿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建立健全矿级领导、安全管理机构、采区、班组、岗位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足符合任职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确保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六)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3、;(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救护协议,加强救援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九)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认真进行问题和隐患整改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三、承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建设,严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技术资料审批;(三)认真编制煤矿重大工程计划,优化采掘接替布置,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实施;(四)严格执行矿级领导
14、下井带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五)严格“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防瓦斯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煤尘防治、设施设备、顶板、防治水等的安全管理,提高矿井系统安全性;(六)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隐患管控责任,定期检查分析评估重大风险、隐患并登记建档,对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七)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并保障其运行可靠有效;(八)“双回路”供电系统符合标准,保障矿井供电安全可靠;(九)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保持全时达标,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十)通过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如实填报煤
15、矿基础信息,并根据生产建设实际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十一)按要求完成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信息化联网任务,保证相关数据连续上传。四、承诺认真开展煤矿灾害治理。(一)加强瓦斯治理,严格落实瓦斯地质勘查、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措施提升、瓦斯抽采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等我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一)加强水害防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三)加强顶板管理,根据矿井地质、煤层赋存和顶底板岩性科学合理选择支护方式,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管理顶帮,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必须加强支护;(四)加强防灭火管理,按规定开展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五)其他灾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控。五、承诺严禁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严禁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建设,严禁随意拖延建设工期;(二)严禁边建设边生产、采用非正规开采方式组织生产、超能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