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docx
《202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环环评202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绿色机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和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助力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如下要求。一、依法做好规划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依法开展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或区域机场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步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
2、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二)深化选址阶段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新建、迁建机场选址过程中,应统筹好民航安全高效运行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深入开展多场址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工作,相关内容应纳入选址报告。在满足民航安全高效运行基础上,所选场址尽量避免削山、填海、填湖(湿地)、改造河流等,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中依法应当避让的区域,降低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影响。场址选择和跑道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噪声影响,尽量减少受噪声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数量和人口规模,新建机场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3、等要求。选址报告应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4E(含)以上的机场还应同步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生态环境部门收到选址报告后可以通过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比对、现场调研踏勘、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认真把关。在反馈意见时,对选址报告中未包含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内容和结论的,应提出补充相关内容的意见;对包含相关内容和结论的,应重点关注推荐场址、跑道平面布置方案的环境合理性,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三)加强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研究和分析。机场管理机构或前期筹备部门在编制机场总体规划时,应按照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审查办法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和运输机
4、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篇章编制指南等要求,加强规划环境影响研究和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I级保护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等管理要求,明确依法依规需要避让的区域。结合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机场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加强规划平面布局、跑道构型及方位、跑道运行模式、飞行程序等多方案比选,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减缓对策措施。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民航局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文件,指导4E(含)以上的机场深化总体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工作。(四)协同联动强化
5、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对于4E(含)以上的机场,民航局在收到其总体规划报审稿时,应同步就规划报审稿和独立成册的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生态环境部应会同民航局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对环境影响篇章进行论证,参考规划环评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等提出书面意见,及时反馈民航局等相关部门。对于4D(含)以下等其他机场,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在收到总体规划报审稿时,应同步就规划报审稿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反馈意见。机场管理机构或前期筹备部门应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总体规划报审稿,形成机场总体规划报批稿,并将生态环境部门的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与总体规划报批稿一并报
6、送规划审批部门。规划审批部门应当将生态环境部门的反馈意见作为机场总体规划批准的重要依据。规划批复及批准的规划文本(含环境影响篇章)应抄送相关生态环境部门。二、深化和规范机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五)项目环评实施联动简化。选址阶段已开展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并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优化调整建议的机场建设项目,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可直接引用选址报告结论,简化场址比选相关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应将与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及相关意见的符合性作为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重点关注建设规模、平面布局、跑道构型及方位、跑道运行模式、飞行程序等优化调整建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落实情况。(六)加强项目环
7、评审批保障。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对接民航主管部门,将重大机场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提前介入,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协调解决相关环境问题,做好环评保障。与机场建设工程相关的供油工程、空管工程、航空公司基地等配套工程,可与机场建设项目一并评价和审批。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不得违法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七)强化项目环评动态管理。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评审批部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研究出台机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机场建设项目的环境
8、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三、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八)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噪声影响评价时,应强化源头防控噪声污染,提出限制高噪声航空器运行、优化起降跑道、实施低噪声飞行程序、控制运行架次和时段、调整跑道构型、方位等措施。对噪声预测结果超过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限值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应进一步提出采取功能置换、拆迁或建筑物隔声等措施。试车、货物装卸等噪声产生不利影响的,应提出隔声等降噪措施。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合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 2024 关于 加强 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 推动 民用 运输 机场 绿色 发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