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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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考院(2024)11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建设,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现将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建设,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保障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考生和监考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2、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监考员的选聘监考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参与教育考试监考工作是每位在职教师应尽的义务。所有学校都有承担教育考试组织和监考员选聘的责任,每位在职教师都应服从学校的监考安排。监考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在职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在职人员;(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纪律性强,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三)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细心周到;(四)熟悉并能掌握当次考试的工作程序及设施设备的使用,能够
3、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五)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六)视频监考员应同时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七)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考试。选聘各类教育考试监考员,应分别按相应的考务管理规定要求,并注意性别、年龄等因素,进行合理搭配。主监考应由已参加过监考的教师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师当年不得在本县(区)参加高考监考,可往外县(区)交叉监考,初三毕业班教师当年不得在本县(区)参加中考监考。加强教育考试监考员资质和动态管理,建立动态调整并同步更新的全省监考员库。监考员执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者属回避对象,不得接触试卷、答题卡等;因回避对象本人未向组织说明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地
4、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本人已向组织说明,负责人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监考员的培训各类教育考试要严格实施考前培训。通过培训、自学、考核,使监考员牢牢掌握“确保试卷安全保密、确保良好考风考纪、确保依法规范操作等监考履职要求。(一)培训内容。一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监考员职责考务细则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等相关政策法规及警示案例。二是规范考试用语、考试实施程序、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监测工具使用方法等操作办法。三是监考正常履职需知晓的其他内容。(二)培训时间。考前一至两天内进行,培训前组考单位要印发相关学习、培训材料。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三)培训组织。培训
5、工作由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实施,通过主考宣讲、观看录像片、讨论、示范操作和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颁发监考证,方可上岗。监考员培训须分岗位进行,明确监考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三、监考员的权责(一)监考员权利监考员享有领取监考劳动报酬的权利,各考区、考点应按规定及时发放监考员的监考劳动报酬,所获劳动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范畴。各考区要积极为监考正常履职创造便利条件,依法保护监考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刁难、滋扰监考员正常履职以及打击报复监考员的违法行为,各考区、考点要依法依规协同有关部门及时严肃处理。(二)监考员义务1 .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
6、定,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监考规范和工作要求;2 .保守考试工作秘密,维护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不拍照外传与考试有关的信息;3 .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监控室;4 .依法治考,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按章办事;5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安排;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三)考场监考员职责1 .按要求主持本场考试,维护考场秩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主考;2 .负责领取、启封、发放、回收、整理、核对、上交试(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3 .考前检查考
7、场考试文具(含备用文具)配备情况;4 .考生进场时,提醒考生将携带物品统一放在指定位置,在视频监控下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逐一进行安检;5 .组织考生认真听取广播宣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考试注意事项;6 .核验考生身份和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照片三对照),督促考生正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等;7 .做好缺考和空号试卷、答题卡的登记工作;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1次;8 .维护考试秩序,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对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按照考场违规行为查处操作规范进行取证、登记;9 .制止除本场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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